1、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造就一支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发奋向上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上级关于进行中层管理干部竞争上岗的要求,结合本镇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根本原那么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 (二)优化结构的原那么; (三)双向选择、好中选优的原那么; (四)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原那么。 二、成立学校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要由学校党支部成员、校级领导、人事干部、工会干部组成。 三、成立学校竞争上岗工作评审委员会 评委由学校主要领导、局部中层干部、局部党员教师代表组成
2、(参与竞争上岗的人员不能出任评委),一般由7至9人组成。 四、竞争职位 按照中层干部职数和学校实际,确定好竞争上岗的职位,报教管办同意后,分别进行竞争上岗。 五、资格条件 (一)根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能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导学校工作。 2、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勤奋敬业,务实肯干,乐 1于奉献;高效务实,为人师表。 3、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 4、具备与职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工作水平和业务知识,能独当一面地开展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条件。初级中学应具有初级中
3、学教师以上资格,小学应具有小学教师以上资格。 2、中学中层干部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小学中层干部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现任行政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3、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现任学校行政、年级组长或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骨干教师。 4、近3年来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5、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年龄不超过45岁,年满55岁的中层一般不再续聘。 六、方法和步骤 (一)成立机构 学校成立竞争上岗考评委员会。考评委员会由学校的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考评委员会成员一般为7至9人。 考评委员会的职责: (1)审查竞争上岗者的资格,确定参加竞争上岗的人选。 (2)主持演
4、讲辩论会。 (3)给演讲辩论者进行量化评分。 (4)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后进行考察。 (5)向学校领导班子推荐任职人选。 (二)宣传发动 各学校要做好宣传发开工作,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布竞争职位、 任职条件以及竞争上岗的程序、方法,引导干部群众端正思想认识,积极参与竞争上岗。 (三)公开报名 一般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也可以采取个人报名与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资格审查 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由学校考评委员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参加竞争上岗人数必须多于所竞争的职位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1,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上一级批准方能进行。 (五)考评的工程和评定成绩的方法 考评的
5、工程为演讲辩论、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3项,全部采用量化打分的方法进行。每项以100分计算。最后按3:3:4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总分。 1、演讲辩论。采取100分制计分,按30%计入总成绩。参加竞争上岗者要在学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演讲辩论。演讲:介绍自己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和做好竞争岗位工作的设想,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辩论:以抽签的方法选定辩论题并即席答复,辩论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演讲辩论完毕后即就考评委员会委员、学校教职工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时间10分钟。演讲辩论测评的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等。 竞争者通过抽签决定演讲辩论的
6、顺序。会场设立备考室,候考者要在备考室等候,不能旁听其他竞争者演讲辩论。 2、民主测评。采取100分制计分,按30%计入总成绩。由学校参加演讲辩论会的全体教职工根据竞争者平时的德才表现和演讲辩论的情况以无记名的方式进行量化打分。 3、组织考察。采取100分制计分,按40%计入总成绩。 考评委员会根据竞岗人员前2项综合分排名,按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多于拟任职人数的原那么,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实施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勤政廉政、工作实绩和本人所在单位的民意,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六)讨论与公示 根据竞争者演讲辩论、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的综合成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7、由学校校级领导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拟任命人员报区教育体育局审定后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学历、政治面目、参加工作时间及现任职务。 公示时间。5天。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学校教职工对提拔干部有异议,可向校级领导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面谈、 或书信形式反映。 (七)决定任命 对拟任用的干部公示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学校校级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任职人选,报教管办审批后由学校聘任。 1、对在公示期间没有反映出任何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组织查实,不影响任职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2、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经组织查实,由校长办公会议复议后,决定是否任用。 各学校可参照本方案有关条款,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具体制定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方案,并将方案报教管办备案。 军埠口教育管理办公室二六年七月九日 内容总结(1)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造就一支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发奋向上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上级关于进行中层管理干部竞争上岗的要求,结合本镇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2)3、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3)5、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年龄不超过45岁,年满55岁的中层一般不再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