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委蚕种市场整治方案2篇 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2023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省蚕种管理条例,进一步标准蚕种经营行为,确保蚕种生产用种平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宣传省蚕种管理条例,标准蚕种经营秩序,强化执法监管,切实维护蚕种经营者和蚕农的合法权益,建立蚕种质量平安监管长效机制,促进蚕桑生产稳定开展。 目标。通过蚕种市场专项整治,建立蚕种质量与经营活动可追溯档案管理制度,家蚕微粒子病危害得到控制,无证无照蚕种经营行为得到遏制。 二、工作要点 1、大力宣传省蚕种管理条例,提高法律法规意识。认真贯
2、彻落实农业部2023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平安法和省蚕种管理条例活动热潮。在蚕种订购和发种时期,通过“农业科技下乡、“蚕桑科技培训和宣传媒体,积极营造蚕种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范围,提高蚕种经营者、使用者的法律法规意识。 2、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按照省蚕种管理条例和省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方法的规定,各蚕桑主产县(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对申报蚕种经营许可证的资料进行认真初审和实地核准,严禁降低标准和敷衍了事。对已核准蚕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监督指导,维护好蚕种经营秩序。 3、强化市场监管,把好蚕种流通关。岳西、潜山、太湖、桐城
3、等蚕桑主产县(市)的蚕种管理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切实承担起蚕种市场监管责任,对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蚕种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对外省购进的蚕种要把好五关。一是供种方有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二是蚕种各批次有省级蚕种检疫合格证明;三是蚕种包装标识齐全并有质量合格证;四是做好蚕种质量抽查检验并保存样本;五是蚕种调运和催青做好真实记录,原始资料保存齐全。 4、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地要制定蚕种质量与技术处理应急预案。对蚕种质量、蚕种调运、催青发种、养蚕环境、农药蚕药投入品的使用等加强督导监管。蚕种经营单位要做好蚕种经营档案管理工作,对各乡镇订种数量、发放品种、蚕户领种数量及孵化情况等要
4、建立相应的档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有效地按照预案组织处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蚕桑主产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省蚕种管理条例规定,组织落实蚕种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与蚕桑站(局)要密切配合,形成蚕种经营市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要根据蚕种经营市场变化情况,制定实施蚕种市场整治方案,实现蚕种经营市场稳定有序,保持蚕桑生产稳定开展。 2、创新工作机制。要落实农产品质量平安法和省蚕种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蚕种质量与经营监管职责,健全蚕种经营市场执法检查制度、蚕种订购质量抽检制度、蚕种催青与发种时况记录制度、蚕农订购与品种批次发放登记制度等。要对出现
5、的重大案件实行督办制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对蚕种质量事件实行可追溯制度,完善质量事故原因鉴定和纠纷调节处理机制;要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对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而发生侵害蚕农利益事件,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提升效劳能力。要切实加强蚕种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保证执法经费落实,改进执法手段与装备。蚕桑管理与效劳机构要掌握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信息,利用各种形式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农业(蚕桑)技能培训,努力建立起一支懂法规、善管理、高素质、能吃苦的蚕桑技术效劳队伍,提高为蚕农效劳的能力。 4、开展监督检查。各地要在春秋两季组织开展蚕种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并将整治情况分别于5月底、2023月底之前
6、报市种植业管理局和市农委政策法规科(种植业管理局联系 :5521752;政策法规科联系 :)。蚕种市场整治期间,市农委将对蚕桑主产县(市)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篇 为进一步做好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促进农药市场产品质量和农产品质量平安水平持续提高,推进农药平安合理使用,根据省农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为根本目标,以禁限用高毒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为监管重点,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管,狠抓源头、突出乡村、标本兼治、打防结合、联动协作。强化保障措施和属地管理责任,抓好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案件查处三个环节,切实保
7、障农业生产平安、农业生态平安和农产品质量平安。 二、工作目标 按照“强化执法监管措施到位率、实行上下联动和部门协作、重抓源头办大案、日常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思路,杜绝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各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20230%,农药生产、经营企业20230%纳入监控范围,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分别到达90%和88%左右。进一步强化农药生产经营者的守法和效劳意识、农民群众的用药平安和维权意识,努力做到确保不发生因农药监管而引发重大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和群体事件。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监管重点,强化监督抽查。各地要以查处禁限用高毒农药、违禁添加农
8、药成份、农药产品有效成份缺乏、无农药登记证号生产农药和标签违规案件为重点,在春、秋两季和小麦、油菜、水稻、棉花、茶叶、水果、蔬菜病虫草害防治用药顶峰前,提前全面开展农药质量和标签抽检工作,及时完成检测并公布结果。依据检测结果,指导农民购药,依法严肃查处各种农药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今年农药质量抽检以查纠问题为目的,不以抽检合格率排名。抽检任务方案是:市、县(市、区)两级对主要用药品种20230%抽样、总数不少于120个。县级是农药监管的重点,农药标签抽检要做到覆盖20230%的经营户、95%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要针对问题产品全部进行抽样送检,所抽质量检测样品乡村样品数比例要占70%以上。 对市场抽
9、样的产品,要及时向产品标签标称的生产厂家寄发确认函,确认函以挂号信或快递方式寄发(取得寄发确认证明),要求生产企业限期回复,并说明限期内不回复者视为确认被抽产品属标称企业生产。对不合格产品,要及时依法处置,要监督经营者下架停售,依法没收假劣农药,并循线追源,一查到底。不合格产品涉及本行政区外或其它部门的要及时发协查函或依法移交有关管辖部门,并将不合格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家告知有管辖权的相关地区或部门。被厂家回函确认为假冒其产品的农药,各地要提示农民不要购置,以保护农民和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并及时上报省、市农委,由省农委依法在媒体上公布。 各地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农药标签进行日常检查,严格按
10、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方法判定标签是否合格,严厉查处标签违规行为。农药标签监督检查以产品登记证号、有效成份名称及其含量、登记作物、防治对象和毒性标识、产品使用平安间隔期等标示内容为重点,努力解决农民购药选不准、看不懂、问不明的问题。 (二)标准执法行为,强化执法力度。各地要以农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方法和有关公告为执法依据,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案件。以“农药标签网上查询系统和“农药监管网络联动系统查询结果为依据判定产品标示和质量是否合格。要加强省内外信息沟通,涉及本行政区域的产品要发函协查,对证据确凿的案件要追查源头,强化执法力度,提升法律的威慑力。对一些涉及面广、问题突出的案件,要突破行政区划的界限
11、,要在上级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实行部门和地区联合,通力协作、集中打击。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 (三)充分利用农药生产经营档案,实行农药经营使用可追溯管理。两年来,我市按照上级部署,屡次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农药营销台帐,要求农业生产大户、示范区(片)建立相关记录档案,为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案件追溯处理提供线索支持。各地要利用已有档案,及时跟踪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动态,对台账、档案记录和证照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纠正,必要时会同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四)强化农药管理法规和科学用药培训指导。农业部第1586号公告规定,自2023年6月25日起停止受理22种农药
12、登记,停止批准含有上述农药成份的农药新增登记;撤销6种农药在蔬菜、水果上的使用登记;终止2023种农药的登记,自2023年2023月31日起停止销售和使用。各地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用药和农药法规的宣传指导,要适时举办各种农药监管执法和科学使用农药知识培训班,市农委将分别组织执法人员和技术专家,深入基层开展送科技下乡等活动,现场指导农民选药、用药,开展技术咨询,增强农民的平安意识、法律意识、环保意识,提高合理用药技术水平。各县(市、区)均要举办类似活动,教育指导农民平安用药、科学施药,要确保农产品在用药平安间隔期后上市。 (五)推行模式管理经验,促进农药监管工作均衡有效开展。各地要积极借鉴农药行
13、业自律常态化、农药经营标准化、监管工作联动化、效劳行为标准化“四化管理模式,推动本地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均衡有效开展。 (六)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工作。高毒农药的使用管理是农药市场管理的重点,也是难点。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平安,农业部要求在蔬菜主产区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各地可根据“管得住,方便农民用药的原那么设立专营店,实行实名购药登记,建立购药用药档案。专营店要强化用药事项说明责任和履行技术效劳义务,确保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作物不使用高毒农药。 (七)积极受理举报,对查实案件一追到底。各地要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对实名举报案件,要及时立案调查处理,并将查处
14、结果反响给举报人。对举报的重大案件,调查属实的要延长追溯线条,力求端掉窝点。 (八)积极参与农药监管工作互查活动。今年我市将继续积极参加全省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互查活动,加强学习、交流,相互取长补短。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参加各级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有关活动。参加全国、全省、全市有关活动,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有关会议精神及相关部署。 (二)农药法规宣传。3月中旬后,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农药管理法规、科学选购和合理使用农药知识。 (三)春季农药市场检查。4月,各地要组织开展油菜田、小麦田、蔬菜、茶树用药的市场抽检,同时判定标签,检查结果要及时上报市农委政策法规科。 (四)组织督查。5月,
15、市农委不定期对各地农药管理工作情况开展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农药监管工作部署情况、市场检查情况、执法案件落实情况和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催促问题企业整改到位情况等。 (五)夏季农药市场抽查。6-7月,水稻、棉花等大宗作物大量用药前,开展农药市场抽查。市农委将组织开展水稻、棉花、蔬菜等用药产品抽样检测,质量样品数60个。各地也要相应安排抽样检测方案,结果及时上报市农委政策法规科和植保站。 (六)秋季农药市场抽查。8月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秋季农药市场抽样检查。市农委将组织开展对水稻、棉花、小麦(秋播)、油菜(秋播)、蔬菜、果树用药产品抽样检测,质量样品数60个。各地也要相应安排抽样检测方案,结果及时上报市农委政策法规科和植保站。 (七)总结谋划工作。11月中下旬,参加全省农药监管工作交流座谈会,全面总结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交流座谈工作经验,谋划来年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落实好今年农药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任务,各地要加强对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委将保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班子不变。各县(市、区)农业部门也要相应有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农药市场监管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