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岚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XX县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现就XX县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职能,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使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相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要建立党统一
2、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要通过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建立集中统 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履行反腐败职责,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三、工作原那么 围绕“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的思路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重点,着力解决监察范围过窄、反 -12县监察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县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2名,由县纪委副书记兼任;委员4名,其中县纪委常委兼任2名。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由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XX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明确监察委员
3、会的职责 县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监督。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七)明确监察委员会的职能和监察对象 维护宪法和法律;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党风廉政建
4、设和反腐败工作。监察委员会对本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实现对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 (八)赋予监察委员会的权限手段 根据相关规定,县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监察权,运用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开展调查,收集、调取有关证据,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需要
5、采取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措施的,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在调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中,对已经掌握局部涉嫌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调查的被调查人,具有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等阻碍调查行为等情形之一的,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将其留置,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延长一次,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也可采取留置措施。县监委会采取留置措施,需经市监委会审核把关后,报省监委会批准。试点期间,县监委会要向XX市监委会XX县区 -56员会监督制约等机制。 六、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
6、领导。为确保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顺利推进,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县政法委、县编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XX县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兼任。 2、强化分工协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特别是相关部门一把手要把握时间节点,做到亲自调查研究,亲自把握方案,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破解难题。县纪委要担好专责,细致谋划,具体操作,扎实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地,政法委和人民检察院要配合做好转隶工作,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组织部、编办、财政局和后勤中心要就改革所涉及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后勤保障等事项进行深入研究,牵头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按时完成。 3、审慎稳妥推进。这次试点改革是一次深刻的政治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一定要加强研究,认真学习中央政策和文件以及省委、市委XX县区委的部署要求,对改革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找准、找细,妥善解决。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确保改革工作高效推进,高标准完成。 4、坚决挺纪在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保密纪律,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违规调动或任用干部,严禁随意扩散改革内容,严禁传播小道消息,严禁违反组织原那么擅自行事。 -9-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