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为强化社区环境卫生职能管理,标准社区环境卫生巡查、检查工作,确保巡查、检查活动有效开展,提升工作效能,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环境卫生巡查、检查制度。 一、巡查、检查主体社区环境卫生监督员是社区环境卫生巡查、检查的责任人。要根据职能分工,明确巡查、检查的责任区和责任人。 二、巡查、检查内容巡查、检查人员要按照社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社区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工作,做到“三监管三解决。即监管清扫、保洁的质量、时间,监管垃圾收容点、收容器的清洗、清洁,监管保洁人员到位、着装情况;解决领导或上级工作安排部署的任务落实,协调解决现场作业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热点、焦点问题。 三、巡查、检查方式巡查、检查人员实行不间断、流动式、全方位的监督检查,现场接受投诉,现场处理问题。各责任区的责任人应结合实际,对重点范围与重点区域加强日常巡查,提高巡查的次数和频率,做到一巡多查。 四、巡查、检查记录巡查、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巡查、检查职责,按时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检查,做好巡查监督管理记录和巡查日志的记录。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