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争资金争项目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十六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大争资金争项目工作力度,加快“跑部进厅步伐,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赶超开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争资金争项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生态经济区规划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及贫困地区开展的政策机遇,围绕惠民补助、投资建设、财力性补助等方面,充分调动全县上下争资金争项目的积极性。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资金、跑项目,努力形成“包装一批、储藏一批、争取一批、实施一批的争资金争项目良性循环工作机制,为我县经济社会赶超开展提供强劲动力。 二、目标和范围 一范围 1、争取中央、省、市的无偿拨款; 2、争取中央、省、市的项目
2、专项资金; 3、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国外政府对华贷款等无偿和有偿资金; 4、争取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捐助的资金和重要设备等。 二目标 2023年全县争取上级各类项目资金16亿元以上,其中争取惠民补助类项目资金6亿元以上,投资类项目资金8.5亿元以上,财力性补助项目资金1.5亿元以上各单位具体争资金争项目目标任务见附表,并建立逐年增长的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发挥资源优势,精心储藏包装一批项目。立足我县丰富的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生态优势,围绕“交通物流、城镇建设、农田水利、生态环境、社会事业、特色旅游、扶贫开发、产业开展、科教文卫、民生工程等十大重点领域,抓好环保、用地等综合评估,储藏包装一批项目
3、,建立梯次递进的动态项目库,确保有政策就有项目对接。2023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抓好修平高速、咸宜井铁路,秋湖里和南圳大桥、改道项目黄田里大道、城市防洪良塘段治理、太阳升河道治理;渣津水沿线重点乡镇中小河流治理、小农水重点县工程、高标准粮田建设、土地整理项目;辽南线公路改造、茅界线公路改造、公路改造、东段公路改造、农村公路改造;县直属粮库建设、粮油物流市场建设;修河源头保护生态补偿、水土流失治理、基层环保建设项目、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县中医院住院综合大楼、职业教育园区工程、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公检法司根底设施建设项目、烈士公园建设;红色旅游根底配套设施项目、文化馆舍建设、乡镇文化设施建
4、设;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太阳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生态园区项目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园区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产品质量检测、敬老院等三院建设项目、居家养老建设项目、城镇幼儿园建设等40个重点项目的精心储藏和包装工作。 二吃透政策精神,有的放矢申报一批项目。积极研究国家和省市政策精神,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重点吃透生态经济区、比照西部开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中央苏区振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等国家和省市优惠政策,有选择性地申报一批项目。认真做好项目的调查研究,确定项目申报的范围、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概算和经济社会效益,并编制出项目建议书;重点项目要请有资质的单位
5、精心编制可研报告,全力做好项目申报前的准备工作。 三瞄准资金投向,锲而不舍跟踪一批项目。要调动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切实加大项目和资金跟踪力度。在项目申报后,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跟踪问效,确保争取到更多的项目和资金。 四对接上级规划,全力以赴争取一批项目。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结合我县区域、产业和资源特色,积极与上级规划对接,提出“十二五时期乃至今后更长时期我县开展的重大项目,力争有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和省市规划,为争取项目资金打下良好根底。要创新争资金争项目方式,强化沟通联络,善于把握时机,做到该争的一个不漏,能争
6、的一个不让,难争的各个突破,确保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成立县争资金争项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开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和催促全县争资金争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开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争资金争项目的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标准项目申报和审核程序。为全面统筹我县项目申报,在整合资金、突出重点的原那么下,确保不出现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项目申报应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报意见,与县分管领导商议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后,再
7、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申报要求向上申报项目资料和文件,并报县争资金争项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健全经费保障和奖惩方法。县财政每年将安排200万元用于争资金争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和奖励。一是对列入县争资金争项目考评的部门和单位,由县财政每年安排2万元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二是对于部门争取的项目资金,按其超目标任务局部予以奖励,其中投资类项目资金超目标任务局部按1.5%计奖,惠民补助类和财力性补助项目资金超目标任务局部按0.5%计奖单个单位奖励最高限额为30万元。属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的,其奖励资金按比例分成综合部门县开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另行考虑。对未下达任务的非目标责任部门
8、,争取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超基数局部参照本方法给予奖励,其基数以上年度上级下达的资金为准。完成全年任务低于考核基数50%的,核减该单位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三是争资金争项目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考评。四是对争资争项有突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予以重奖。 四完善项目调度和考核机制。一是建立项目调度机制。定期召开争资金争项目工作调度会,通报争资金争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建议和下步工作安排。二是加强争资金争项目的考核。根据项目单位完成的基数和目标任务、增量和增幅、日常工作等,对各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方法由县争资金争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五加大项目督查和管理力度。项目经上级批准下达后,项目单位要及时组织施工,按上级要求完成项目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督查,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县监察局、县开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要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对项目的建设内容、进度、质量、资金使用及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定期巡查和重点抽查,确保项目投资安全、标准、高效运行,让上级主管部门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最大限度发挥项目应有的经济与社会效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开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