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震局行政执法工作规定 一、目的任务 县防震减灾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防震减灾事业的职能部门,是县防震减灾行政执法主体。为促进和保障防震减灾局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执法机制,依据省防震减灾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总体目标 提高防震减灾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赐予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防震减灾行政管理法治化进程,依法促进和保障我县防震减灾事业的改革与进展。 三、防震减灾行政执法的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制定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
2、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统一管理本县范围的防震减灾工作。 2、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进展规划和年度规划,管理监督防震减灾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3、担当本县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震情速报,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供应对本市的地震分析预报意见;负责本县的群测群防网点建设、管理与维护,并定期对骨干网点观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保证地震观测资料、观测数据的准时上报。 4、负责收集、整理、应用本县与地震应急、救援有关的根底资料;挂念政府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县地震应急反响预案与综合防范措施,并负责检查、监督、落实;会同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建立和培训县级地震紧急救援队伍;挂念政府有关部门搞好地震
3、应急救援物资储藏;管理和组织实施本县的地震灾难损失评估工作,负责地震灾情速报,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5、监督管理本县的地震烈度区划、震害猜想、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平安性评价工作,监督重大建设项目开展工程场地地震平安性评价工作,管理监督我县或进驻我县地震平安性评价资质单位开展相应工作。 6、管理、执行本县以地震惊参数和地震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审批本县内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指导和监督本地区重大工程、有次生灾难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7、负责本县地震观测环境和典型地震遗迹的疼惜工作。 8、推动地震科技现代化,管理和组织本市地震科学技术争辩与攻关及科
4、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9、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扬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学问,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负责调查当地有感地震和落实地震特殊准时处理地震谣言、地震误传等突发大事,做好稳定社会的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县防震减灾局行政执法的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履行管理全市防震减灾事业的法定职责,推动全市防震减灾事业的进展。 2、依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依据防震减灾事业进展需要,组织开展涉及全局性的地震行政执法工作的调查争辩,部署全县地震行政执法工作。 3、组织推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责任目标在全县贯彻实施。
5、4、监督全县严格依法开展地震行政管理和执法活动,组织进行对全县有重大影响的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和恶性行政执法事故的查处。 5、依法准时查处有关防震减灾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惩罚,依法办理防震减灾申诉及行政复议案件。 6、组织开展全县防震减灾法制宣扬教育工作;完成法律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任务。 五、责任机构 局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其机构组成人员如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六、县防震减灾局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职责 组织领导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全县地震系统的行政执法检查及监督,组织召开专项执法会议,评议执法案例,跟踪执法人员执法流程,审定
6、执法结果,准时订正执法错误,中止或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总稳固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经验,争辩白决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顺当开展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的实现。 七、县防震减灾局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办公室的根本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调、协作单位职能股室,做好地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催促落实工作。 2、指导、协调局内有关业务科室及全县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地震行政执法经验。 3、负责催促、指导查处所辖有关地震行政违法案件。 八、人员岗位职责 1、局长,行政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行政执法职责为: (1)组织制定年度和中长期行政执法规划或规划; (2
7、)组织协调本局各科室行政执法工作; (3)签发本局制定的标准性文件; (4)组织实施省、市局、县政府下达的执法任务; (5)对以本局名义实施的行政许可及其它确定行政管理相对人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监督; (6)主持或授权主持本局召集的行政惩罚听证、行政复议; (7)组织对重大行政惩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案件的集体争辩并决策; (8)签署行政许可、行政惩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案件法律文书。 2、副组长,负责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人,主要行政执法职责为: (1)组织提出分管工作年度行政执法规划和中长期规划; (2)初步审签分管处室起草的标准性文件; (3)负责分管工作中的
8、行政执法问题; (4)挂念局长组织分管科室执行省、市局、县政府下达的执法任务; (5)参与重大行政惩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案件的争辩; (6)初步审签分管科室行政惩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案件法律文书。 3、防范法规科科长,是本科行政执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行政执法职责为: (1)依法负责全县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2)依法组织、指导全县执法监督检查及防震减灾法制宣扬教育工作; (3)依法监督订正有关违法行政行为; (4)管理行政执法证件,负责换发、清理等工作; (5)依法参与县政府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修改、论证。 (6)依法进行建设
9、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实定; (7)负责全县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平安性评价的行政执法工作; (8)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担当防震减灾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9)负责具体组织行政惩罚案件听证会。 九、加强执法检查与执法监督 依据执法工作需要将开展教育专项执法检查及监督与地震综合执法检查监督制度结合起来。综合执法检查原那么上每年进行一次,突出重点、留意实效。执法检查时,出示证件,严格遵守执法检查程序,并将执法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十、责任要求 1、未经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或局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展执法活动,否那么,中止责任人执法资格。 2、严禁执法人员单独开展执法活动,严禁无证执法。 3、执法中必需做到程序合法,记录真实,文书标准,档案完备,按期归档,一案一档,并准时报告执法状况和结果。 4、执法人员要生疏有关法律,对自己的执法行为负责,执法过程中假设消逝违章违纪行为,一经查实,马上剥夺责任人执法资格,依照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并在系统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