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县安监局2023年工作支配意见 一、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 (一)认真落实企业平安生产的主体责任,健全平安管理机构,完善平安管理制度,加强平安生产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企业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专职平安管理人员按不低于1%的比例配备;从业人员缺乏300人的,至少配备1名专职平安管理人员。高危企业专职平安管理人员中至少50%以上具备注册助理平安工程师以上资格。 (二)强化政府部门的平安生产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政一把手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据“管行业必需管平安的要求,完善平安生产监管“一岗双责制。 (三)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平安“包保责任制落实为突破口,完善
2、“政府领导、部门监管、行业管理、社会监督的平安生产工作机制。 二、强化“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制定“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方法。进一步明确任务、责任、措施和程序,不断推动此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 (五)进一步标准检查督查工作。针对季节特点、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把专项检查、日常巡查、重点抽查和综合督查纳入执法检查中,形成科学、务实、严谨的执法检查方法。 (六)持续抓好挂牌督办。围绕“打非治违、重大隐患治理难点,连续落实县安委会挂牌督办专项治理制度,依据隐患治理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强化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确保隐患整改、治理到位。 三、深化
3、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平安专项整治 (七)强化负有平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间的联合执法,重点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急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食品卫生、特种设备、消防平安等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八)连续开展非煤矿山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平安“六必需、六禁止规定;严峻打击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依据省市安监局转发的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实行“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年底完成10家非煤矿山企业关闭任务。 (九)在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关键设备、重点部位及危急化学品储罐区等重大危急源和地下
4、危急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开展平安专项整治。依据“鼓舞轻烃回收,限制伴生气发电,禁止玻璃棉加工的原那么,严格执行平安设施“三同时和许可制度,提高回收利用准入门槛,标准平安生产秩序。深化开展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专项整治。 (十)连续催促、指导有关行业部门开展平安专项整治活动。县公安、交通等部门要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的工作措施,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长途客车驾驶员强制休息制度,强化校车平安监管,强化农村、山区交通平安监管,加大危桥险路治理力度。住建、质监等部门要抓好以预防工地脚手架垮塌、起重机械倒塌、建筑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平安生产专项整治。消防、商务、工商等部门要抓好高层建
5、筑、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等的专项整治。 (十一)推动职业平安健康有序开展。加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职业危害的检测、检验和预防,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平安和健康权益。 四、促进平安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 依据“政府引导、行业牵头、企业负责、保证质量、全面开展的工作要求,推动企业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精细化管理。年度内,危急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规模以上企业100%标准化达标,建材、机械、烟草和商贸企业40%实现标准化达标,对未达标的予以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五、强化平安宣扬和文化建设,促进全民平安素养不断增加 (十二)抓好平安宣扬。以“平安生产月活动为平台,以平安宣扬
6、进村镇、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为重点,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乐观运用网络、微博等媒体,突出宣扬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平安学问以及国家、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十三)抓好平安文化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据鼓舞、引导、推动的原那么,突出“平安生产、平安生活这一特点,试点先行、稳妥推动,全面推动平安社区创立工作。进一步抓好平安示范县和平安乡镇建设。 五、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十四)乐观做好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备案工作,加强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应急预案的连接。开展平安生产应急管理示范单位建设,不断推动应急管理基层根底建设。强化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
7、调度人员、驻厂平安监督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七、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十五)加快建设专业化的平安监管监察队伍,创新平安监管监察机制。进一步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改善监管监察装备和条件;连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平安监管队伍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加为企业效劳意识,从思想、作风和工作上不断提高平安监管人员的业务素养和执法水平。 八、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十六)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十七)连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信访、保密、节能降耗、计生、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 (十八)切实抓好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部署的其他工作。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