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值班工作制度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具体值班安排由综合科负责,每月1号前公布机关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白天值班 正常工作日值班由综合科承担,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值班表。 节假日白班值班时间: 夏季:8:00-20:00(中午、下午按要求做好交接班)。 冬季:8:00-19:00 (2)晚上值班 值班时间:20:00-次日早8:00(冬季19:00-次日早8:00),具体值班要求见行政效劳中心机房值班管理制度。 三、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接听 ,处理有关事务,做到上传下达。 2、负责机关平安保卫工作,同时监督检查保安、保洁到岗工作情况。 3、负责机房的设备平安及有关工作业务。 4、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5、值班安排实行每月一公布,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