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酬勤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1、对到达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2、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含: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撤除工程等,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3、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展编制,方案应符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4、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先报公司或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再报给公司或分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展审批。5、公司审批后的方案还应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工程监理部,经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前方可施行。6、分包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假设由分包单位编制,分包单位在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后,报工程部技术负责人,由工程技术负责人再报公司分公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批。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详细要求按照建质202387号文件,工程部应对专项方案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展论证审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由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完善,报专家组组长认可后还须履行报审手续。8、专项施工方案变更时,还应履行报审程序,经论证审查的应经论证专家组认可。9、专项施工方案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应由相关人员和单位签字、盖章。10、补充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