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开展观,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稳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改革内容 (一)在全市范围内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免学杂费资金按中央、省、地方6: 2.4: 1.6比例分担的要求,市本级财政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免杂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22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280元。 (二)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由中央和省承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地方政府承担,补助对象由政府确定,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在校寄宿学习期间小学生每生
2、每天1元、初中每生每天1.5元。 (三)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在免除杂费的同时,落实省制定的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根本标准,即:小学每生每学年28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360元。 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6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80元。所需资金按中央、省、地方6: 2.4: 1.6比例分担,市本级财政承担资金,必保及时到位。 (四)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和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测定每年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进行及时的申报,争取国家及省里的危改专项资金,政府保证工程资金配套。 (五)稳固和完善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
3、机制,确保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中小学经费预算编制制度,按要求标准中小学经费预算。 (二)建立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开设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专户,加强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的支付管理。做到及时拨款,专款专用,不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确保学校工作正常运转。 (三)严格控制收费行为。免收学杂费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除可代收课本费、作业本费外,严禁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同时,全面掌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坚决杜绝、严格限制和标准代收费,不得强制学生购置教辅材料。 (四)加强监督检查。在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时要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要把中小
4、学教育经费保障责任与投入情况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及贫困学生界定、中小学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各种挤占、挪用、截留等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播送、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惠民政策。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勉励学生勤奋学习、报效祖国,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气氛,使党和国家的这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深入人心。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组成人员如下: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