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市长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专门召开全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会议,充分表达了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当前我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现状,重点解决一些县区和单位迟报、漏报、轻报、瞒报突发事件问题,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信息 报送工作。刚刚,XX县区、XX县区政府以及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三防办有关负责同志围绕如何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作了很好的发言。现在,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信息报送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关键环节 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
2、公共事件的能力,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表达,是关系经济社会开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职能的重要表达。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关键环节。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与否和传递效率上下,直接影响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恢复。如果信息报送渠道不畅,发生信息迟报、轻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的行为,那么,将影响上级的决策,影响应急处置工作的有效开展,还有可能导致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及时、准确的信息报送,有利于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动态和开展趋势,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
3、事故和灾害的发生以及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因此,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二)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各级政府各部门的法定责任 有关法律以及国家、省的法规、规定对各级各部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均作了明确的要求。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开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四条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
4、者瞒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52号)规定:“基层单位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以后,基层单位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和救援机构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可同时越级上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71号)要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地级以上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省、市人民政府报告。市府办公室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河府办()85号)要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县区政府、市各
5、有关单位必须立即向市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 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书面报告时限为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 因此,各县区、各单位务必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工作程序,坚决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具体人员,为积极、主动、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创造有利的条件。 二、正视差距,清醒认识我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存在的缺乏 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
6、市各地、各有关单位以“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为工作重点,以“一网五库(应急管理工作联络网,救援专业队伍库、物资库、专家库、法规库、典型案例库)为工作突破口,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广泛参与,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这一成绩的取得,与各级各部门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密切相关。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迟报现象十分严重。突发事件信息迟报是通病,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存在,这也是目前我市信息报送工作中的一个“顽疾。二是漏报现象时有发生,尤其表现在各县区常有漏报现象。三是轻报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四是信息报送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冷静思考,深刻剖析,上述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我市经济社会开展正逐步转入科学开展轨道,既是“黄金开展期又是“矛盾凸显期,各种传统和非传统的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