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导语: 为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加强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建设,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根据XX县区党政领导干部信访工作接待日制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十七大精神和信访条例,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内容和目标,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畅通信访渠道,妥善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快又好地开展,为构建平安和谐长乐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镇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村(社区)统一标准、畅通有序、方便群众
2、、统筹兼顾、科学高效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机制。切实形成领导带头、责任明确、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标本兼治、解决有力、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信访工作格局,把本辖区,本部门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矛盾隐患解决在属地和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努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三、工作职责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认真履行“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职责,认真负责本镇、本村(社区)和本单位受理的群众信访事项。 二是能够当场解决的力求当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要明确责任效劳承诺,限时和限期办结,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要明确告之当事人,并做好思想疏
3、导工作。 三是镇级领导接待日,除接待正常来访外,主要解决各村(社区)、各部门已受理,但没有解决或难予解决好的信访事项以及跨村(社区)、跨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四是接访领导按首问责任制要求,既要负责接待,又要负责对来访问题的处理,切实做到“六包即包接待、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包劝返。五是镇信访接待室和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接待日的组织实施,主要做好领导干部接待前、接待中、接待后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坚持“谁值班、谁接待,谁接待、谁负责,谁主管、谁办理的原那么。 四、工作方法 (一)参加接待的领导人员范围 1、镇级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信访接待日的领导为镇党委、人大、政府
4、、纪委实岗副科级领导干部。 2、各村委、镇级各部门参加接待日接待的领导为支书、主任和部门负责人。 (二)接待来访时间 1、镇领导接待日。按照县级规定,每星期安排一个工作日,明确一名实岗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同时,因急事急访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随时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接待。 2、村(社区)每星期应相应安排一个工作日,由村(社区)主要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同时,要落实好常年值班接待制度,方便群众有事能找能办。 3、镇级各部门每星期应安排不少于半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接待群众来访,并坚持日常接访和定期下访,把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接访地点 1、镇级领导干部接待来信来访一
5、律安排在党委、政府信访接待室,即司法所办公室。 2、各村(社区)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地点,一律在本村(社区)办公室。 3、镇级各部门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一律在本部门办公室。 (四)接待来访安排、公示和接访方式 1、镇级领导接访由镇信访室与党政综合办及镇政府各部门协调联系,确定本月接访领导和接访时间,并在月初书面公示。 2、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领导接待来信来访的时间和日常值班接访制度均应进行公示。 3、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每次由一名领导干部接访,或相关领导干部联合接访,对重点信访人和重大信访问题也可约访或下访。领导干部接访时,要摆放公示牌、标明姓名、职务,参与接访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长乐镇
6、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登记表,根据领导要求,逐件签署具体办理意见。 (五)信访事项的处理 对在信访接待中所反映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包到底、一案一清的原那么和“六包的要求进行处理,信访人员应将领导干部接访时填写的登记表及其来访事项交办通知书分别送达有关部门和来访群众,承办单位应在6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接待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后及时答复来访人。对案件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信访件,召开信访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届的意见后,再进行调处。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委、镇级各部门领导都要充分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落实制度,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定期分析和排查本辖区信访热点
7、,制定化解措施,落实责任人。 (二)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那么,对本辖区内的一切信访案件严格实行“六包制度,如因工作不力造成越级到县、市、自治区、京上访的,主要领导自费先带回上访人员,再追究相关责任。 (三)坚持定期排查上报制度。各村委、各部门必须坚持每月一次信访排查,并将排查的案件内容、责任人员、结案时限书面上报司法所。 第二篇:乡镇财政所信访接待制度乡镇财政所信访接待制度 一、来信、来访者申请调处纠纷或反映情况,应由接待人员按规定填写接待登记表,简要记述来访人的意见和请求。 二、接待人员在进行登记时,一定要认真负责,尽量记录当事人的原话和原意,切不可将自己的的分析判断代替当
8、事人的陈述而记录进去。 三、接待人员对来信、来访人员的要求,按纠纷受理程序或请求效劳事项及时予以分类处理,在调处纠纷时要遵循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信访条例原那么,不得违反。如要移送处理的,要按照矛盾纠纷移办制度移送。 四、接待人员对当场能答复、解决的事项,应认真落实解决;对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事项,应向来访人耐心解释,并约定答复、解决的时间、地点、经办人员。 五、接待人员对超越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向来访人讲明受理的部门和途径。 六、对须内部移交的事项,应做好移交时间、主要情况、意见、书证及接交的登记。 七、值班安排。星期一刘爱国;星期二李泽军;星期三陈清友;星期四刘爱国;星期五李泽军。 八、对
9、待来访的群众,热情接待,语言文明。 第三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一、工作的职责 1、接待本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乡外人士或有关运输车户向本站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来访; 2、交办、转送、督办来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来访问题; 4、及时、准确地向站长和主管领导同志反映重要的来访情况; 5、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群众来访及来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6、综合分析来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 7、向上级信访工作机构报送有关来访统计; 8、为上级主管部门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和公务员的绩效考核提供来访情况。 二、工作原那么 1、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
10、那么; 2、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那么; 3、坚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的原那么; 4、坚持公开、便民的原那么; 5、坚持双向标准的原那么。 三、受理范围 (一)受理 向本站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的来访事项。 (二)不予受理 对以下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1、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2、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 4、无实质性内容的来访事项; 5、其他不属于本站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二)不再受理 以下来访事项不再受理
11、 1、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已经复核终结的; 2、来访人不服办理、复查意见,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 四、特殊情况处理 1、对来访人违反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部门处置。 2、接待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员中有精神病人的,应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监护人将其领回。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阻碍信访秩序的精神病人,接待工作人员通知公安部门到现场妥善处理。 3、接待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员中患有恶性传染病的,应迅速通知医疗卫生机构处置,并通知来访人所在地有关单位领导来乡处理。 4、对越级集体上访,滞留信访场所,或有过激行为
12、的来访人员,需要有关部门来人劝返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负责人立即派员来乡劝返。 5、对信访问题按规定处理后,来访人拒不接受处理意见并无理取闹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向领导报告,由有关领导通知公安部门派民警到现场依法妥善处置。 五、工作纪律接待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信访条例、XX省信访条例的规定。 1、不得刁难、歧视来访人; 2、不得擅自向来访人就来访事项的处理作实质性的表态或透露内部研究的情况; 3、不得接受来访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 4、不得接受来访人和接访人的吃请; 5、与来访人或者来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6、不得干预或擅自办理来访事项。(14)失
13、职追究制度 为加强本站效能建设,树立全站工作人员高度的工作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失职追究 本站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必须追究其行政及经济的责任。 二、失职的种类 1、不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 2、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致使国家、集体财物被盗窃、诈骗、造成较大损失; 3、对上级部门的决定以及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定规定的事项拖延不办,互相扯皮推矮的; 4、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延误办事时限或给集体和他人造成损失的; 5、工作态度恶劣,工作作风粗暴无礼的;
14、6、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三、责任追究及查处 l、因失职造成的损失,须根据情节轻重,由直接责任者承当,或直接领导责任者和间接领导责任者分别承当。 2、工作人员因上述第二条所列失职行为被投诉,并经纪检、监察或相关部门调查属实,但不够追究法律、党纪、政纪责任的,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可实行待岗处理。 3、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因失职造成损失,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4、非共产党员的工作人员犯有失职错误的,但不够追究法律责任,可实行待岗处理。 第四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一、工作的职责 1、接待本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镇外人士向镇党委政府及党委、政府负责同志、镇信访办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来访; 2、交办、转送、督办来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来访问题; 4、及时、准确地向镇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反映重要的来访情况; 5、向镇有关部门通报群众来访及来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