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病人隐私权,保护医院资料机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平安保护管理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特制订以下信息管理制度: 一、医院信息系统除具有操作权限的管理员之外,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侵入,凡非法入侵者,按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处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二、具有操作权限的管理员,只能按规定处理相应业务,不可超越权限处理业务,因操作系统所获知医院和患者信息,必须严守保密义务,如擅自对外泄露,情节给予行政警告至开除的处分,造成患者或医院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患者本人持身份证明,可以申请查阅、打印本人住院或门诊费用清单。其他任何人未经院长批准不得查阅、打印、下载医院信息系统资料。 四、本院员工自行或者协助他人非法查阅、打印、下载医院信息系统资料的,按侵犯医院机密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