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基建副厂长岗位平安职责 1、组织所属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平安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方案,组织实施。2、每月要至少一次深入生产现场和自己分管工作落实内的部门,了解平安生产情况,检查所属部门平安职责的履行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3、负责催促自己分管的部门,接受安监部门的平安监督,做好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事故负领导责任。4、在申报、审查及工程验收中,要坚持劳动平安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或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那么;对平安施工、文明施工的措施方案负责组织审查,并催促实施;按事故调查规程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施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5、按照上级有关包工队和临时工的平安管理规定,健全管理制度,履行资格审批手续,对外包工,临时工要像对本企业职工一样严格管理,克服以包代管的倾向;同时做好本企业对外包工程的平安管理工作。6、主持每月一次的平安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平安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平安生产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