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国税局税收宣传及信息工作考核方法 县国家税务局 年税收宣传及信息工作考核方法 为了加强我县国税系统税收宣传和信息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国税的力度,提高国税的形象,使税收宣传和信息工作再上一个台阶,为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以及各级信息提供稿源,充分发挥税收宣传的窗口作用,增强公民纳税意识,树立国税新形象,促进内外交流,沟通上下联系,为领导决策效劳,为地方经济效劳,推动我县各项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法。 一、考核对象。县局各股室、中心、各征收单位。 二、考核要求: 一、成立我局税收宣传和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同
2、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国税简报的编辑,指导全局信息报导和信息采写工作。 (二)、为确保稿源和稿件质量,现重新确定兼职通讯员,人员如下: ,等 (三)通讯员要善于捕捉信息,及时报道国税系统重大新举措和好人好事,报道党政部门支持、重视国税工作的典型事例及纳税人为国创造财富的典型经验等一系列活动,每位信息员每月至少要向县局信息组提供篇字以上的信息稿件,其他人员每月提供一篇以上。所有稿件由办公室核后编本钱局简讯,并统一推荐到各级报刊、杂志社以及市、区局信息组。 (四)各股室、中心、征收单位的正副领导,年内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文章一篇以上(严禁抄袭,发现抄袭他人作品视为不完成任务),并要求被国税调
3、研采用一篇以上。 (五)本方法列入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希望各股室、各征收单位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写稿投稿,坚持不懈地抓好税收宣传报道工作,确保超额完成市局分配给我局的上稿任务。 三、奖励方法: 为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鼓励广阔国税干部职工积极组稿、写稿,多出精品佳作,根据市国税局信息考核方法,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局信息工作鼓励机制: (一)采写的稿件在国税简讯采用的,每篇给予元的稿费奖励。 (二)在国税快讯、简讯、国税调研、国税纪检监察动态等采用的,除按稿酬给予倍奖励外,另每篇给予元的奖励;在市级其他刊物采用除给予稿酬倍奖励外,另每篇给予元的奖励。 (三)在省级报刊、杂志、电视
4、台、电台、区局国税简讯快讯、区局国税调研、区局党风廉政简报等采用的除给倍稿酬奖励外,另每篇给予元的奖励。 (四)被国家级报刊、杂志、电视台、电台、总局信息等采用的,除给予稿酬倍的奖励外,另给予每(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篇元的奖励。 以上奖励凭稿酬汇款单或有效证件领取。 四、先进通讯单位和个人评比条件和奖励。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年终为先进通讯单位(办公室外)。 各股室年投稿篇,分局年投稿篇以上。 被市级以上刊物(包括国税简讯、快讯、监察动态、国税调研)采用篇以上的单位。 被日报以上刊物(包括区局各类信息、调研文章)采用篇以上的单位。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年终评为先进通讯员(办公室负责信息工作人员除外)。 年度投稿在篇以上,被县局以上单位采用篇以上的个人。 被市局以上刊物(包括市局各类信息、简报)采用篇以上的个人。 被日报以上刊物(含区局各类信息、简报)采用篇以上的个人。 (三)奖励。年终被评为县局通讯报道、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给予元奖励,年终被评为先进通讯员的给予元奖励,被市局或县委宣传部评为先进通讯的单位和个人,县局按获奖金额给予倍奖励。 四、本方法自年月起执行。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