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援助热线效劳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xx委发(2023)28号)XX县区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足委发(2023)17号)精神,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民工等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切实推进我县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城乡统筹开展的高度,进一步完善就业体系建设,多渠道扩大就业。二、目标任务以岗位援助为主,接受咨询和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为辅,使所需效劳对象在48小时内得到就业援助,逐步建立
2、起以县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援助热线为中心,各街镇乡社会保障效劳所为网点的“48小时就业援助热线效劳管理体系。效劳的主要内容有: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证件办理、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低保就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就业和创业培训、失业保险、技能鉴定、代办退休等。三、组织机构为进一步抓好落实、明确职责,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成立以县劳动保障局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XX县区就业局局长为副组长、各街镇乡社会保障所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就业局,具体负责开展全县就业再就业援助效劳。县人力资源市场和各街镇乡社会保障效劳所安排专人负责“48小时就业效劳热线工作,在已创立和拟创立“充分就业社区的
3、社区内聘用一名劳动保障协管员,负责本辖区内的热线工作和其他劳动就业工作,并开展后续跟踪效劳。劳动保障协管员由各街镇乡社会保障效劳所聘用和管理,报县劳动保障局备案。四、工作要求(一)岗位援助1.各街镇乡社会保障效劳所要指导劳动保障协管员深入各类用人单位,积极主动收集招用工信息,每月至少上报两次有效用工信息至县人力资源市场。2.县人力资源市场要负责县外用工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同时加强对街镇乡劳动保障信息员上报信息的审查核实,确保用工信息真实有效;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将用工信息全部纳入计算机管理,及时通过网络、互动台、报纸等各种渠道发布用工信息,并反响至社会保障效劳所和劳动保障协管员进行宣传。3.当
4、求职者打进热线 、或到县人力资源市场和街镇乡社会保障效劳所求职时,接线员(或工作人员)要将求职者的信息真实、详细地记录在册,并根据求职者的情况提供两个及以上的岗位供其选择;要将求职者的个人信息及时告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协管员,由其与求职者进行联系并带至用人单位面试,如面试没有成功,各街镇乡社会保障效劳所的信息员要及时与求职者进行沟通,进行职业指导效劳,帮助求职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4.当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后,所在地的协管员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催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并将相关信息反响回人力资源市场;要将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一张交回县人力资源市
5、场,填写办理结果,并继续做好跟踪效劳工作,帮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长期而稳定的劳动关系。(二)就业再就业政策援助1.政策咨询。在援助对象通过 或当面咨询就业再就业政策时,接线员要做好记载,并将信息迅速传递给相关业务科室,相关业务科室必须在48小时内对咨询的问题作出答复。2.政策落实。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查询各类劳动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并责成相关业务科室及时办理、及时回复。五、奖惩制度1.由县劳动保障局将“48小时就业援助工作纳入各街镇乡社会保障效劳所就业再就业考核内容,年底根据工作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2.各街镇乡社会保障效劳所上报的用工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对不按时报送用工信息的、超过有效性的、出现虚假信息的、跟踪帮扶效劳不到位的,按每出现一次,扣考核积分1分。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