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管理,标准全县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和在医疗效劳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治医疗效劳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全县医疗机构医疗专项整治年行动,整治和标准全县医疗秩序,探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重点 (一)标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管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命名、科目名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医疗机构根本标准;
2、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逾期未进行年度校验的,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 (二)整治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执业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卫生气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从事医疗活动的;省外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的,未进行执业地点变更登记的。 (三)清理整治在职医护工作人员私自开设诊所或多地点执业未备案的。 (四)清理取缔非法行医的黑诊所。
3、(五)标准合法处置医疗废物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成立县卫生健康局关于集中开展全县医疗机构医疗专项整治年行开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支配 集中开展全县医疗机构医疗专项整治年行动时间为一年(2023年3月1日至12月30日)。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3月1日至3月30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据专项行开工作的统一要求,进行自查自纠。依据属地管理的原那么,对本医疗机构进行集中清查和梳理,认真开展专项行开工作,对违法违规的医疗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要切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县卫生监督所要将自查工作状况于3月20日前报送至县职业健康与综合监督科。 (二)督查查处阶段
4、(2023年4月1日至10月30日) 县卫健局将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将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明察暗访不定期的形式进行督查,对觉察的问题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布。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 县卫生监督所于12月30日前,要将专项行开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专项行开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效劳现状(包括机构及人员等状况)、开展专项行动的具体做法、成效、觉察的问题以及有关工作建议等。总结报告要以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形式同时上报县卫健局职业健康与综合监督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生疏,加强组织领导 县卫生监督所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动身
5、,充分生疏专项行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专项行动列入当前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专项行开工作领导组织,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心支配部署,要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在专项行开工作中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严格依据法定程序,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特殊要做好对重点环节、重点违法违规行为的突击检查,准时觉察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峻的要依法赐予行政惩罚。对专项行动中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个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县卫生监督所对检查觉察或接到举报核实的在职医护工作人员私自
6、开设诊所或多地点执业未备案的,一经觉察即立案从重惩罚。 (三)建立举报制度,加大宣扬力度,营造舆论气氛 要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扬等途径,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在查处取缔的“无证个体诊所非法行医时张贴取缔公告,向群众做好宣扬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实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宣扬活动,揭露非法行医的危害性,提高群众觉察、识别非法行医力量,鼓舞群众乐观举报,营造全民自觉抵抗非法行医的良好气氛 (四)严明纪律,认真履职,确保实效 在专项行动期间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责任,履行职责。专项行开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有关工作纪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确保专项行动执行有力,取得实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