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落实食品平安法的几点体会 对落实食品平安法的几点体会 食品平安法的公布实施,是我国食品产业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平安监管工作进入了新阶段,进一步明确了工商部门的法定职责,工商机关作为食品平安法明确的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监管部门,只有准确把握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能,才能在工作中做到不越位、不缺位,才能做到准确使用法律,严格依法行政。 一、涉及食品方面的相关规定 食品平安法立法寓意深刻,立法宗旨是“保证食品平安,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立足点在于“平安。涉及食品相关法律还有很多,如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都从不同角度对食品的监管问题进行了规定。因此,在谈到对“食品的
2、监管。我们就不能只从片面的认为只要是食品就应当适用食品平安法。如对食品中“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内容进行监管,应当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食品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等进行监管适用产品质量法等等。 二、食品平安法与特别规定的关系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平安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严格了企业的行为标准,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分力度。其法律效力处于低于法律但是高于其他行政法规的特殊位置,(特别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有明确规定)。那么食品平安法实施后,特别规定是否继续有效。 我认为。既
3、然国务院没有废止特别规定,它自然是有效的,但是特别规定只能适用于除食品之外的其他产品;行政执法人员对食品进行监管不能在食品平安法和特别规定之间选择性适用,只能适用食品平安法。这是因为特别规定是在特殊的国内国际大背景下出台的,立法的时间很短,其成熟度与食品平安法是不可比拟的,从法的适用原那么上看,特别规定是行政法规,食品平安法是法律,他的出台又在特别规定之后,无论是按照“法律高于行政法规还是“后发优于先发的法律原那么,工商机关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监管工作,都只能适用食品平安法。 三、贯彻落实食品平安法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_、学习领会食品平安法,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更新监管理念,增强法律意识和
4、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监管职责,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特别是按照“四高目标的要求,做好基层工商所全员培训及一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 _、做好日常标准管理,查办食品平安大要案件。在日常巡查监管的同时,要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和检查发现多的问题,进行食品质量检测,积极发布消费警示。加大对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切实标准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 _、建立健全食品平安监管“八项制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要在食品平安长效监管机制上下真功夫。全面落实总局提出的“八项制度,即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食品市场监管巡查制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平安预警和应急制度;食品平安广告监管制度;食品平安监管部门协作制度。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监管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