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平安法的六大亮点 一是确立了以总体国家平安观为指导思想。国家平安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平安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平安观。这是新形势下国家平安工作的指导思想,贯穿国家平安法始终。总体国家平安观是2023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平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当前,我国国家平安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平安观,统筹内部平安和外部平安、国土平安和国民平安、传统平安和非传统平安、生存平安和开展平安、自身平安和共同平安,走中国特色国家平安道路。总体国家平安观是在正确分析、科学整合传统国家平安观的根底上提出
2、的,契合了我国国家平安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揭示了当代国家平安和国家平安工作的全面性、整体性和系统性,是新时期做好我国国家平安工作的根本遵循。 二是突出强调以人民平安为宗旨。国家平安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平安工作以人民平安为宗旨。这说明,人民的平安和利益是国家平安的核心,是国家平安活动的根本目的,表达了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平安观,表达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民主本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人是国家存在和开展的第一要素,没有人便没有国家。人民平安天然是国家平安第一位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平安不可分割的最核心的组成局部。国家平安法把“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确定为立法目的(第一条),把“人民福祉确定为国家核心利益
3、(第二条),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确定为维护国家平安的重要原那么(第七条),把“保卫人民平安确定为维护国家平安的重要任务(第十六条),为维护人民的平安和利益提供了稳固屏障。 三是首次界定国家平安。1993年国家平安法没有明确国家平安的含义。新国家平安法第二条首次对国家平安作出界定:“国家平安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平安状态的能力。一些学者认为,国家平安犹如变色龙的外皮,会随时间、环境的变化呈现不同的色彩和内容,难以下一个普遍适用的定义。尽管如此,国家平安的根本含义仍
4、是可以确定的。事实上,多数国家都在国家平安立法中对国家平安作出界定。我国国家平安法把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列为保护对象,既涵盖传统平安的内容,也涵盖非传统平安的内容;使用了“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的表述,表达了适应性和灵活性,符合国家平安不断开展变化的规律。在国家平安法中对国家平安作出界定,有助于明晰国家平安工作的权限和范围,防范国家平安工作人员滥用或不当行使权力、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四是确立了国家平安领导体制。国家平安法第四条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平安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 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平安领导体制。第五条规定了中央国家平安领导机构的职责。上述规定
5、确立了我国的国家平安领导体制,是此次国家平安立法的重要特色。当今时代,国家平安威胁的突发性、多样性、复杂性要求决策者作出及时专业判断,进行有效协同应对。为此各国均建立集中统 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平安决策协调机制。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国家平安法中确立党的领导地位,是维护国家平安的必然要求,是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的重要表达,有助于统筹应对内外平安威胁、提高决策效率权威。 五是首次提出网络空间主权这一概念。国家平安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平安和开展利益
6、。提出网络空间主权这一概念,是国家平安法的一大创新。主权是一个历史概念,其内涵随着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扩展而不断丰富。在互联网时代,国家疆域呈现陆地、海洋、空间、太空、网络空间五维格局,网络空间主权随之出现。近年来,棱镜门、维基解密以及大规模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等重大网络平安事件频发,网络空间平安形势日益严峻。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国家都把特定网络置于自己主权管辖之下,并对相关网络行为进行约束和标准。在国家平安法中确立网络空间主权这一概念,有助于我国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建设网络平安保障体系,参与网络国际治理和合作,保卫我国网络空间主权平安。 六是首次规定全民国家平安教育日。国家平安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平安教育日。古语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历史也一再证明:盛世并不意味着永享太平。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时期,虽然和平与开展仍是时代主题,但我国面对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的压力,面对国内社会矛盾多发叠加的压力,面对“台独“藏独“东突等分裂势力及其活动对国家主权、统一和平安的严重威胁,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平安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在国家平安法中设立全民国家平安教育日,有助于帮助全体公民认清国家平安形势、增强危机忧患意识、树立国家平安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平安法和相关法律,积极支持配合国家平安机关履行职责,为维护国家平安作出应有奉献。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