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处考勤制度 处全体职工: 为加强本处劳动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出勤率和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和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考勤管理机制,处的劳动考勤管理工作由人事、劳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其主要任务是: 1、负责建立和完善考勤管理制度; 2、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考勤制度的落实情况; 3、负责考勤表的发放和收集、统计出勤数据,作为评定年终考核等次的依据; 二、考勤工作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负责人,负责记载本科室人员的出勤情况,并将考勤于当月25日送交人事、劳资办公室。处领导的考勤由处办公室负责。 三
2、、建立和完善请销假制度。 1、职工请探亲假、婚假或两天以上事假应当提交书面请假条,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经处领导同意后,将请假条送人事劳资办公室备查,一天内的事假(病假)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即可; 2、职工休假应提出申请,由所在科室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情况进行安排,并经处领导批准。科室负责人休假须经处领导批准; 3、职工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或假期届满未回单位上班或未销假者的,按旷工处理; 4、职工上班迟到或早退累计时间达8小时的按旷工一天处理,累计超过16小时,按旷工二开处理以此类推。 5、职工请假的假期,按国家规定的天数执行,假期内的工资、福利,根据请假性质的不同,分别按国家相关的规定执行。 四、建立考勤奖惩机制。 1、职工上班出满勤,适当发给考勤奖,每缺勤一天扣发考勤奖2023元,旷工一天扣发考勤奖20元,累计旷工三天取消当月考勤奖;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