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土地专题会议制度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土地工作的领导,整理开展空间,破解土地瓶颈问题,标准全土地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提升依法管地、依法供地水平,为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提供土地保障,经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政府土地专题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政府成立土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局,主任由国土局局长兼任。 二、会议职能 政府土地专题会议,作为政府日常土地工作的决策组织机构,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1、关于协调解决征地工作有关问题(含土地增减挂钩工作)。 2、关于协调解决土地收回或收购工作有关问题。 3、关于协调解决土地供应工作有关问题(含补缴土地出让金
2、问题)。 4、关于协调解决土地征供用等历史遗留、土地信访及土地纠纷等问题。 5、关于协调解决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整改有关问题。 6、关于协调解决土地确权、土地划拨有关问题。 7、关于研究宅基地审批有关问题。 8、关于研究土地抵押贷款有关问题。 9、关于研究土地管理制度建设有关问题。 10、关于研究解决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土地工作问题。 三、会议程序 1、做好日常会议的筹备工作。由国土局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和政府领导的意见,确定会议内容、召开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名单后,起草政府土地专题会议申报单并报政府办公室。 2、定期召开会议。由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经主管长审核同意后,报长批准召开。 3、
3、制作专题会议纪要。每次专题会议由政府办公室、国土局派专人参加,并根据会议审议意见由国土局负责起草会议纪要,报政府办公室审定后,呈报政府分管长和长签发。 4、全面跟踪督办落实。每次专题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监察局、国土局,对会议精神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并定期或不定期向政府反响落实情况。 四、相关要求 1、各镇(区)及相关部门重点工程工程用地方案,必须报土地专题会议议定后,上报规委会,经批准后履行用地报批程序。 2、相关镇(区)和部门参加专题会议,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对于需要土地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要做到情况清晰、问题准确。 3、对于土地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相关部门和镇(区)
4、要认真组织和落实,确保工程工程建设顺利行。 4、各镇(区)和相关部门要明确领导负责土地工作,研究解决土地管理和征地等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及时向政府报告有关情况,上下齐心共同做好全土地工作。 5、国土局负责制作全征地、增减挂钩、土地供应、重点违法案件等情况进度表,定期上报政府领导,供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内容总结(1)实行土地专题会议制度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土地工作的领导,整理开展空间,破解土地瓶颈问题,标准全土地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提升依法管地、依法供地水平,为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提供土地保障,经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政府土地专题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2)4、关于协调解决土地征供用等历史遗留、土地信访及土地纠纷等问题(3)6、关于协调解决土地确权、土地划拨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