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集团管控制度之七审计监察制度 山东玉皇化工集团管控制度之七 山东玉皇化工集团 审计监察管理制度 1、总那么 1.1目的 明确审计监察工作内容、权限和工作程序,为集团经营风险控制和监察工作提供指导。 本制度适用于山东玉皇化工集团、各子公司。 1.2引用政策规定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组织机构、职责与权限 2.1组织机构及人员 2.1.1集团成立审计监察中心,负责集团经营风险控制和经营过程的监督监察,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专职审计人员。 2.1.2集团审计监察部门在集团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直接对董事会(股东)负责,并直接向董事会
2、或监事会报告工作。 2.1.3各子公司审计监察部门在集团审计监察中心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子公司的审计监察部门人员属集团审计监察中心委派,不接受子公司的领导和管理。 2.1.4集团公司审计监察中心总经理原那么上由集团公司董事会任免。 2.2审计监察工作职责范围 2.2.1贯彻国家审计法规和会计法,并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经营审计和财务审计规章制度与实施方法。 2.2.2提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季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2.3组织内审工作会议及审计人员培训。 2.2.4负责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子公司的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经济法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年度经营目标审计、
3、基建工程审计、关键中高层管理人员离任审计等各类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2.2.5负责对集团所属子公司执行国家各项财经制度、法规情况的审计监督。 2.2.6负责对集团所属子公司执行集团统一经营管控制度(诸如招投标、采购、基建、费用管理等)情况的审计监督。 2.2.7组织对集团所属子公司重要经济合同的审计监督。 2.2.8负责集团公司审计档案整理归档。 2.2.9办理董事会和监事会交办的其它专项审计事项。 2.3审计权限 2.3.1有权调阅所属各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原始凭证、帐册、报表等有关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推诿、隐匿或提供假资料。 2.3.2有权向被审计监察的单位及有关人员调查有关事
4、宜、索取证明材料,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有责任和义务予以支持、协助、如实反映情况。 2.3.3有权对违反财经法规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董事长批准后下达执行。 2.3.4有权向本公司和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建议。 2.3.5有权监督、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结论和整改意见的情况,必要时可开展后续审计,查明原因,催促审计结论和整改意见的执行。 3、审计监察工作程序 开展审计监察工作,原那么上遵循以下四个阶段: a.审计准备阶段; b.审计实施阶段; c.审计报告阶段; d.审计复审阶段; 3.1审计监察准备阶段 3.1.1制订审计监察工作方案,并报集团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制订审计监察方案的依据是:
5、a.集团年度审计工作方案; b.集团公司每个阶段的重点工作; c.集团内部干部或员工举报; d.董事会和监事会交办的审计任务; e.集团新建工程和新上设备方案; f.其它方面。 3.1.2根据批准的审计监察工作方案,确定审计对象,拟定审计工作方案。包括确定审计工作范围、审计内容、审计方式、审计时间和审计人员等。 3.1.3在实施专项工程审计工作前,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应列明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工作范围、内容、方式、时间及要求、审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名单。被审计单位应准备资料及协助配合工作。 3.2审计实施阶段 3.2.1根据审计通知书的内容,被审计单位做情况汇报。 3.2.
6、2对被审计单位的凭证、帐册、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审计检查,核实资产状况,对有关事项提取证明材料等,认真做好审计记录。 3.3审计报告阶段 3.3.1根据审计收集资料、问题、证据及查证核实材料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审计评价,结合各项审计记录,写出审计报告初稿。审计报告包括:审计的范围、内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评价及结论;对问题的处理意见和要求;审计报告应附的必要的说明材料和有关证据资料。 3.3.2审计报告初稿递交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后,作出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 3.3.3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申诉,申诉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照常有效。 3.4
7、审计复审阶段 3.4.1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提出异议,要求复审的,经董事会和监事会批准后进行复审。 4、审计监察工作方法 4.1应根据不同的审计对象、审计监察内容和目的,采用不同的审计监察方法,各种审计监察方法可以有机结合,灵活运用。 4.2审计监察的根本方法采取审阅法、核对法、查询法、分析法、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抽查法等。 4.4根据各专题审计需要采用有关专业审计和分析方法。 4.5特殊专项工程审计,必要时也可委托或聘用外部专业审计机构完成。 5、审计档案管理 5.1集团审计监察中心必须建立各类审计监察工程档案,包括审计监察全过程涉及到全部的电子文档、纸质文档或谈话记录等。 5.2审计监
8、察档案是集团档案的重要组成局部,审计档案应按“档案管理方法的规定,实施统一保管和存档。 5.3审计档案的调阅必须经董事会和集团审计监察中心总经理批准,在办理借用手续后调阅,审计档案未经批准严禁复制。 6、内部审计监察管理的几项规定 6.1各子公司凡需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工程,一律由集团公司审计监察中心统一办理。 6.2对各公司主要领导人离任(包括提职、免职、调离),其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一般采取先审计、后安置的方法。 6.3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假设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6.4审计人员要坚持原那么,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不得滥用职权,循私舞弊,泄漏机密,玩忽职守。 6.5对审计工作成绩显著的审计人员以及揭发检举违反财经法规、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6.6对违反财经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分或提请董事会或有关部门处理。 7、附那么 7.1本制度由集团审计监察中心制定,解释权归审计监察中心。 7.2本制度自2023年月日起实施。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