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监察局工作方案 20xx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以及区委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积极引领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坚持“三个带头、“四个管好,深刻汲取腐败案件教训,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强力正风肃纪,严厉惩治腐败,强化权力监督,狠抓自身建设,坚决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强化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一)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风党纪、党的优良传统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
2、部自觉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切实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对违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各级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章、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强化自我约束,旗帜鲜明反对拉帮结派、结党营私、自行其是、阳奉阴违。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引以为戒,严以修身、用权、律己,从实谋事、创业、做人,切实做到“三个带头、四个管好,依规办事、依规用权、依规施政。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活动,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政法、教育、卫生等系统开展廉政文化创立活动,营造全社会守廉、尚廉的良好气氛。 (二)加
3、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监督执纪,切实做到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全面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持把纪律审查作为经常性工作,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强化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确保党的纪律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强化责任追究,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党委(党
4、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在以身作那么的同时,要亲自挂帅出征,做到一级抓一级,实现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敢于较真,不怕得罪人,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 (二)狠抓责任落实。完善落实专题报告制度,定期听取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报告。建立常态化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针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由上级党委(党组)、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委(党组)、纪委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和约谈。建立健全“签字背书制度,对“签字背书内容与事实不符的进行责任倒查。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强化考核成果
5、运用。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迎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 三、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纠正“四风 (一)继续深化正风肃纪。在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稳固深化正风肃纪和巡视反响问题整改工作成果的根底上,重点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插手工程建设等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迎风违纪行为。严肃为官不为责任追究,严肃查处
6、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庸懒散浮拖等行为,坚决做到群众有投诉必查、领导有批评必查、工作有失误必查,对出现普遍性为官不为现象的地方和单位,既要处理不作为干部,也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作风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和集体学习内容,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专题学习。 (二)加强突出问题整治。把违反八项规定行为纳入纪律审查和纪律处分的重点,加强对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坚决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党员干部参赌涉赌、“不作为、乱作为、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从严查处十八大后、八项
7、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迎风违纪的行为。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针对突出问题,确定一批作风建设重点整治工程,定期自查,定期向区纪委汇报整治情况。 (三)改进监督检查方式。进一步创新监督平台、畅通监督渠道,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工作,推行民主评议、党内质询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加强新闻媒体监督,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四风和腐败问题,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对迎风违纪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查处本人,又对违纪者所在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进行问责。同时,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 四、强化案件查办,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一)突出审查重点。
8、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违规任用干部,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着力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及涉及土地开发整理、城镇建设、道路建设、水利建设、涉农资金、医疗保险、村级财务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敢于办案、善于办案,要克服局限于查办方案生育案件的现象,要突出经济类、失职渎职类案件的查办,尤其是乡镇纪委要注重对“村官腐败案件的查办,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9、 (二)整合审查力量。进一步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办案制度,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协调配合、联席会议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公安、审计等职能部门在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协同配合,提高组织协调的效率和效果,实现各相关职能部门在纪律审查中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等方面的无缝对接,形成合力,发挥威力。 (三)确保审查平安。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将依纪依法平安文明办案贯穿于纪律审查全过程和各环节,切实做到零违纪、零事故。狠抓办案平安工作责任制执行,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平安保障措施,严肃追究办案平安事故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正确把握政策,重视保障被
10、审查人员的合法权利。遵守审查工作纪律,执行立案、初核请示报批制度,标准涉案资料和款物的管理,决不允许泄露秘密、以案谋私,决不允许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和选择性办案。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区级部门纪检组(纪委)严格遵守各项办案程序,对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区纪委。 (四)提高审查质量。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根本要求审核案件,确保每一起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认真贯彻落实xx市xx区纪检监察机关“乡案区审工作暂行方法,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查办案件在作出处分决定前,都要报区纪委审理室审核把关,提升案件审查质量。 五、强化
11、监督制约,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一)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思想建党的重要内容,贯穿到党员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全过程。积极运用案例教育、情景教育、现场教育、模拟教育等方式开展岗位风险教育和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常态化廉政专题学习,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推行领导干部廉政知识测试制度。充分开掘本地本部门廉政文化,运用多种形式传播,增强廉政文化传播的影响力。注重发挥礼序家规、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培育崇廉尚洁的主流价值观念,着力构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文化。 (二)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结合重点领域积极预防,把制度建设作为制度治党的重要内容,加强
12、对xx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32023年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催促检查,紧扣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推进“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开展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加强行政权力依法标准公开运行电子监察平台的运用,构建行权部门、行权平台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三重监督体系。加强对党政正职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规定,落实重大事项末位表态、干部选拔任用、任职回避等监督措施。严格审计监督,认真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工作,强化成果运用。按照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完成加强对党政正职
13、的监督试点工作。 (三)加强干部日常廉政监督。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积极整合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渠道的资源与力量,构建干部日常廉政监督网络。开展经常性提醒告诫,整合巡察、审计、专项检查、举报受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反映的问题信息,采取约谈、函询、诫勉等方式教育提醒。落实党风廉政信息收集处置制度,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信访等部门之间的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更大限度拓宽党风廉政信息收集渠道和监督成果运用。 六、深入开展“两深工作,着力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
14、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和深化“三项建设的要求,履职尽责、坚守担当、严格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一)进一步深化“三项建设。继续深化纪检监察系统“三项建设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分层次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和实训,使纪检监察干部全面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讲话精神,要顺应纪检监察工作重心的新调整,着力提高案件查办能力;顺应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新思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能力;顺应开门反腐新要求,提高有效运用和引导新闻舆论和社
15、会监督能力。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原那么,建立健全集中培训、自主选学、以老带新、实践锻炼、跟班学习等制度,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查漏补缺、磨矛铸盾、提能善政,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努力建设专业化、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区级部门纪检组(纪委)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学习,要在上级纪委组织的集中培训、跟班学习、业务指导中强化业务能力,也要在自主学习、办案实践中提升业务水平,不能干了多年纪检工作还是一个“门外汉。 (二)进一步深入推进“三转。进一步转职能,突出主业。稳固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成果,厘清纪检机关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坚决
16、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加大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三转情况检查评估力度。催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正确理解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科学内涵,正确处理好“配角与“主角的关系,坚持到位不越位、牵头不包办、催促不替代。进一步转方式,突出公开。摒弃惯性思维方法,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的职能定位,把监督重心放在催促职能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公开党务政务上。进一步转作风,提升形象。加大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巡察,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岗位的干部该调整的调整、该调离的调离,坚决采取组织措施;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