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区法制宣教工作讲话 同志们: 一、全面回忆林区法制工作历程 企业法律参谋制度经历了上百年历程,已成为现代企业一项普遍的重要管理制度。早在1955年国务院就转发了法制局关于在企业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文件,并对法律事务机构的根本职责作了规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企业法律参谋工作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而迅速开展起来,林区的法律参谋工作同全国各地一样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林区的法制工作是从法律参谋制度建设开始的企业法律参谋制度是随着市场经济和企业开展需要产生的,一种专门为企业进行法律效劳的独立职业。兴旺市场经济国家中。: (一)创立阶段。从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林区在那个特定的清理三角债
2、的年代,为了诉讼需要,各森工局陆续设置了法律事务机构或专职法律参谋。林区的法律参谋工作,是从基层前沿的各森工局按时代的需要产生的,是从下至上形成的,这是林区法律参谋工作创立的特点。 (二)开展阶段。八十年代中期至九十年代初,随着企业厂长工作条例工业企业法公司法的出台,企业法律参谋工作进入了开展阶段。条例明确规定“厂长可以设置法律参谋,并对厂长负责,首次在国家行政法规中确定了企业法律参谋地位。各森工局也随之明确了法律参谋地位、权力义务,确定了以咨询、诉讼为主的工作职责。 (三)完善阶段。九十年代中期至目前,在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企业法律参谋制度也逐步得到完善。法律参谋
3、工作开始侧重于堵塞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漏洞,由过去的“被动化解转向“主动预防。1997年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联合公布了法律参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法律参谋执业资格考试实施方法使法律参谋制度正式成为全国执业资格制度。国资委印发了国有企业法律参谋管理方法使我国企业法律参谋工作开始走上制度化的轨道。这期间林管局(森工集团)陆续出台了法律参谋管理方法合同管理方法受案规那么普法工作管理方法法律参谋工作职责法制业绩考核细那么将法律参谋工作从诉讼、咨询层面提高到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层面。由单纯管理法律事务到研究与企业相关的政策规定,法律事务开始与企业业务高度一体化。林管局(森工集团)设置了独立的法律事务处,提
4、升了法律事务机构的规格,为推进林区法律参谋制度奠定了坚实根底。 二、林区法律参谋工作现况 (一)人员机构。林区现有法律工作人员48名,获得企业法律参谋执业资格的16名占33%,获得律师资格的9名占19%,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23名占48%。13个森工局设置了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6个森工局同其他机构合署办公。 (二)工作特点。林区的法律参谋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了一支数目可观的专业队伍。法律参谋业务已深入到林区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做到了为企业的改革开展保驾护航,得到了林区人的普遍认可,已形成自己的三大特点:一是以资源、税费、环
5、保、工商、政府协调为主的公法事务。二是以经济合同、公司招投标、侵权为主的民商法事务。三是围绕销售合作、合资谈判和管理为主的对外开发的法律事务。 (三)工作成绩。从1991年至今林区胜诉案件1332件,挽回经济损失近两亿元,审查合同4435份,标的总额近二十亿元。在近三年大事多、难事多、急事多的工作中,政策法规部门经受了关键时刻急难险重任务的屡次考验,富有成效的完成了以下工作: 1、制定了法律参谋管理方法森工集团公司政策法律事务工作有了统一标准,使林区政策法律事务管理实现了统一化。 2、制定了合同管理方法明确了“综合与条块相结合、集中与分级相统一、执行与监督相别离的管理模式,有了森工集团公司合同
6、管理的企业标准,使林区合同管理实现了制度化。 3、制定了法律参谋受案规那么规定了重大案件法定代表人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人承办、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森工集团特有的诉讼案件两级管理体系,林区案件管理实现了标准化。 4、制定了林区普法工作管理方法将普法工作职能从宣传部门划归政策法规部门,使林区普法工作管理实现了专业化。 5、制定了法律参谋工作职责确定了法律参谋职能,将法制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使林区政策法规管理实现了岗位化。 6、制定了林区法制业绩考核细那么有了森工集团公司法制业绩统一考核标准,使林区企业法制业绩管理实现了标准化。 7、制定了企业改制规程保证了林区企业改制工作每个环节都标准透明便于操作
7、,使林区企业改制工作实现了合法化。 8、出台了企业改制意见使林区改制工作有了统一标准。9月16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的关于标准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139号文件,自治区12月底转发时林区的改制工作已近尾声。由于政策法规处工作意识超前,在十月初就从国务院直接得到了该文,所以我们改制文件中已将139号文件的内容包含进去,为企业改制依法操作及时提供了准确可靠的政策依据和法律保障。 9、解决了市、市、法院受理的一批林区企业改制后陆续出现的债务要求林管局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件。 2023、处理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引起的诉讼案件。 例如。远东公司诉森工集团公司的二千三百万元案件,就是因为合同签订不够严密,XX
8、市法院判决我方败诉,后经林管局主要领导及业务部门多方努力,最终我方胜诉,防止了因败诉而大额度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王某要求林管局给付医疗费、旅差费、补发工资一案,上访无法解决,引发原因是企业发布的文件不标准,造成当事人拿着企业出具的文件到处告状。最后又起诉到法院,经过庭审举证我们以超过诉讼时效胜诉。 运达公司诉原板业公司索赔货款53万元案件,争议的焦点是签订合同时缺少法人授权委托书这一项漏洞,产生纠纷导致诉讼,我们经过多方取证证实了合同有效才最后胜诉。 李某搬迁索要400万元赔偿金案件,是因为合同约定租期15年过长,搬迁时终止合同引起纠纷,经查证李某也存在合同规定的违约事项,最后经法院判决才免除
9、赔偿。 市建行诉森工集团要求给付160万元贷款案,是XX县区建行以赔礼抱歉名义到富伦公司谈话时暗自录音取证后向法院起诉的,最后依据最高法院规定私自录音属于不合法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我方才得以胜诉。 森林公安人员起诉林管局索要人民警察抚恤金案,由于个别单位和部门不研究政策误导当事人引起诉讼,造成当事人拿着领导批件到法院起诉,经过两级法院审理认定该案的诉争事项应由国家行政手段解决,不属人民法院受案范围,裁定驳回了起诉。 中石油哈尔滨公司诉林管局给付油款200万元案件,是因为哈办当时人员不了解情况出具了欠款对账单引起的诉讼,由于对方庭审时没能出示欠款对账单原件,一审法院认定对方承担举证不
10、能的不利后果,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牡丹江水利工程公司诉森工集团要求承担牙伊线工程部14万元债务案件,起因是招投标手续不标准引起,对方说于德福中标手续全是伪造的,认为我方审查不严致使于德福诈骗中标成立工程部,所以工程部的债务应由我方承担。我方认为工程工程完工后已结清工程款,工程部债务应由工程部自己承担或他的投标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诈骗属刑事犯罪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不应直接受理。公安机关没有结论,无法认定诈骗,法院认定合同有效,判决驳回牡丹江水利工程公司的诉讼请求,我方胜诉。 大同万通公司和自然人王某,共同状告森工集团赔偿他两家投入的合资款879万元的收益案,是
11、由于当时双方退股手续不标准引起,后经多方取证证实退股事实,经两级法院认定他们两家退股三年后已不具备股东身份,判决我方胜诉。 张某上访8年说单位克扣她工资8292元,案件的起因是她不了解国家相关规定,虽然各级信访部门作了批示但没能解决,最后还是起诉到法院,经庭审查清事实后裁定驳回起诉,上访才彻底解决。 刘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要求市建盛公司、林管局按工伤赔偿24万元,市劳动仲裁裁决林管局承担连带责任,市法院、XX市中级法院两次判决林管局承担连带责任,经过申诉最后改判林管局不承担连带责任。之所以让林管局承担连带责任,是因为相关部门给当事人出具了证明。 陈某因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要求第一办事处、光明幼儿
12、园、森源公司、林管局赔偿他经济损失6.5万元,市法院庭审查证林管局不是本案诉讼主体,最后以陈某撤诉而结案。 以上案件的全部胜诉不仅为林管局(森工集团)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同时也树立了依法治企的对外形象。还扭转了林区案件一涉及到林业单位赔偿或罚款纠纷,就把林管局告上法庭的习惯做法。 11、完成了森工集团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法人执照工商登记备案和年检工作,办成了国家技术监督总局的森工集团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完成了林管局在自治区事业法人登记和年检工作,申办了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林管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履行了注册年检手续。使林管局(森工集团)法人证件俱全。 12、完成了森工集团公司闲置资产处置工作,通
13、过产权市场挂牌交易、招标拍卖程序,将哈尔滨办公大楼、满洲里商贸大楼依法转让,使国有资产增值一千多万元,防止了国有资产低价转让和流失。完成了栲胶公司热电厂资产划归市政府管理工作。 13、完成了改制企业职工身份置换、大集体职工一次性安置的公证事宜。我们协调了XX市政府、市司法局,委托XX市公证处统一为林区改制企业办理公证事务。做到了主动高效地为基层单位解决改制工作遇到的实际困难,保证了公证质量。 14、完成了改制后企业四个到位工作。产权划分到位、出资到位、工商注册登记到位、法人治理结构到位。使改制企业具备进入市场运作的主体资格,保证改革措施合法有效实施。 15、去除了北部林区内的非法采金人员。为了
14、杜绝北部林区内的人为火灾,按法定程序制定了管护局肃清辖区内闲杂人员的方案,依法彻底制止了几十年的私自开矿偷采沙金行为。 以上工作说明林区法律参谋是推进企业法制建设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为企业改革和开展做出了积极奉献。在此我代表林管局(森工集团)向全林区的法律参谋表示感谢。 (四)存在问题。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与新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以下缺乏:一是有些领导法制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不够,对建立完整的法制工作体系认识不到位,没有重视好法律参谋为企业经营决策进行法律把关的作用。二是各森工局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参差不齐,法律参谋工作没有全面展开,有的森工局政策法律事务还停留
15、在被动应诉或一般合同管理的层面上。三是各森工局法律专业人员比拟缺乏,现有法律人员专业素质需要提高。四是林区法律参谋队伍处在青黄不接状态,由于林区工资待遇低,外部的法律专业人员不来林区,有律师资格的人员陆续外流,对林区的法律参谋队伍冲击很大。 三、加快推进林区法律参谋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一)国家规定。5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在国有重点企业加快推进企业总法律参谋制度建设的通知,提出了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建设的三年目标,要求用三年时间,在全部中央企业和省级国有重点企业普遍建立法律事务机构。我们是大型国有企业应按国家规定设立法律事务机构。 (二)自治区要求。自治区国资委于6月8日下发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法律参谋管理方法意见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直属企业在底前必须单独设立政策法律事务机构,明确在国有企业推行法律参谋制度,是加强企业法制建设、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按自治区国资委要求各森工局在年底前要健全政策法规机构。 (三)国外通行做法。法律参谋制度是国外成功企业的通行做法,已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在美国、欧盟等市场经济兴旺国家的大中型企业中,都设立有首席法律参谋、首席法务执行官等职位,他们直接参与企业的决策。在美国,企业内部法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