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贫困生认定工作总结 政法学院2023年贫困生认定 工作总结 学工处: 一年一度的国家奖助学金评比告一段落,我院在深入学习国家教育部、XX省财政厅教育厅及我校学工处相关文件精神后,根据国家教育部、XX省财政厅教育厅学工处“关于做好20232023常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我院成立了贫困生认定小组,由党总支副书记田援青任组长,院办公室主任李殿军任副组长,并与学生党支部书记石长起老师、辅导员刘玉芳老师共同组成了政法学院贫困生认定小组,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学生资助的实施管理方法执行,以下是我院对本项工作总结报告: 我院贫困生认定过程始终本着公正、公平、公开、严明的原那么,在院里公开进行。首先经
2、过学生个人递交书面申请,在班级内部进行家庭具体情况陈述,由各班贫困生认定小组首先进行认定,班主任和班委认可后才能生效。然后把班级认定结果上交学院,由辅导员老师进行核实审查。最后由学院认定小组根据文件精神审核,认定,取得一致意见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允许有异议同学进行反映,检举;公示期过无异议者,贫困认定有效,最终报学校核实、审批。据有效统计,在此次贫困生认定期间提交有效低保证明的有55位同学,提交有效贫困证明(三级证明)的有183位同学、提交其他有效证明的有2位同学。经学院认真审核其证明,家庭实际情况等各方面因素,最后认定我院三个专业的356名普通本科生共有贫困生239名,占到学院学生总人数的43%、其中特困生有46名,占贫困生总数的19%。经院系最终审核,上述相关同学符合学校等相关条件及要求,评定程序合格,认定有效。至此,我院20232023年度贫困生认定工作圆满结束。 此次认定工作,我院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确保但凡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等资助工程的学生都是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产生,不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没有得到资助的情况。认定程序严格,切实贯彻落实公开公正公平严明的原那么,使家庭贫困生都得到公正的评定和公平的对待,剔除了以往评定中存在的弊端,使学院贫困生评定和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又上新台阶。 政法学院 二零一二年六月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