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输油设备的防火措施 1油泵 输送轻质油品的油泵应采用离心泵及防爆型电机。如为非防爆型电机时,应将油泵与电机用严密的砖墙隔开。 2油泵房 泵房建筑,应全部由耐火材料建造,地面应为混凝土抹灰地坪,门窗开在泵房的两端,门向外开;窗户的自然采光面积不小于泵房面积的16,室内通风应良好。地下和半地下轻油泵房的通风排气,应不使泵房内油蒸气浓度超过158(体积)。泵房内不得有闷顶、夹层;房基不能与泵基相连。泵房内应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具。使用内燃机作动力时,内燃机所用的燃油箱,应设置在泵房墙外无门窗的不燃根底上,并且引油管的两端均应装设控制阀门,引油管由地面向上引向内燃机。当一个泵房内安装输送不同油品的油泵时,
2、泵房的要求均应符合输送闪点最低油品的要求。泵房内禁止安装临时性、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和敷设临时管道;不得采用皮带传动装置。当泵房相邻的附属建筑内布置10千伏电压以下的变配电设备、计量仪表站、工作人员休息室时,都必须以不燃材料的实体墙同泵房隔开,隔墙只允许穿过与泵房有关的电缆(线)保护套管;穿墙套孔洞,应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并各有单独出入门。泵房的门窗与变配电间的门窗之间最短距离不能小于6米。如限于条件,那么应设自动关闭装置,窗为不能开启的固定窗。配电间地坪应高于泵房地坪06米。 设有真空系统的泵房,真空罐应设在泵房的外面。在泵房的阀组场所,应有能将油品经水封引入集油井的设施,集油井应加盖,并有可
3、以用泵抽除的设施。泵与泵,泵与墙之间的净距一般为1米。平时应注意油泵系统的检查维护,保证油泵、阀件、管线不渗不漏;附设仪表齐全、灵敏,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3输油管线 油库各个作业区域都广布有输油管线,主要有地下敷设、埋地敷设和管线敷设三种布置形式。防火要求是: (1)不得将油管敷设在建筑物的上面或下面。当穿越铁路及库内机动车通行的道路时,交角不宜小于60度,并应在管外装保护的钢制套管,套管外壁顶到铁路轨面不应小于08米,道路路面应在06米以上,套管两端越过路至少2米。套管内的油管应是焊接。 (2)地上油管应架设在不燃烧材料制成的交架上,其保温层应为不燃的玻璃棉、石棉泥等材料。其与门窗、孔洞的
4、建(构)筑物的墙壁保持不少于3米的距离,与无门窗、孔洞的建(构)筑物的墙壁保持1米以上的间距。当跨越铁路时,其净空高度应在55米以上;跨越公路时,应在45米以上;跨越人行道时,应在22米以上。 (3)地下输油管路埋管深度低于相邻建筑(构)物根底深度时,应按地上管路规定执行。地下管线与电缆相交,油管应在电缆下方不少于1米深度;与下水道相交,应在下水道以下15米的深度位置通过。地下管路经过的地面上方堆放各种物品。 (4)多条管线平行敷设,其间距不应小于10厘米,蒸汽管线不准和输送轻质油品的管线并行敷设。地上和明沟敷设的输油管路应按要求装设热胀冷缩的补偿器。 (5)油管应定期(一、二年一次)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