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农惠农资金治理方案 为落实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平安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7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和根本原那么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以维护广阔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平安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
2、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阔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根本原那么 1、分级负责,分口把关。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区政府各部门分级负责、各相关涉农部门分口把关的方法,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在全面彻底清查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根底上,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努力做到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全面推进。 3、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建立专项清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区政府各部门、办镇都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组织专项清查工作。各
3、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4、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要认真查找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解决强农惠农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开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开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清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清查范围。清查的范围为全区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办(镇)、部门和单位。主要包括财政、开展改革、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农业(含扶贫、农机、水产、水利、林业、畜牧)、文化、卫生等。 (二)主要内
4、容 1.清理。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办(镇)对管辖范围内的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检查。主要检查202223-202223年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一是对农民的补贴资金,主要包括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二是农业和农村根底设施建设投入,主要包括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三是农村社会事业投入,主要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财政扶贫资金;四是其他重点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
5、用等。 在专项清查工作中,要特别注意检查和纠正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管理制度是否完善;(2)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3)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4)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5)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6)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7)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清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年7月开始至年8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7月中旬) 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XX县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6、区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专项清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区领导小组由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区审计局、区发改委、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农发局(含扶贫、农机、水产、水利、林业、畜牧)、区文化局、区卫生局等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在区财政局。各部门、办(镇)也要按照区里的统一部署,成立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清查工作。单位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和具体实施方案要及时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全面发动部署。区领导小组召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会议,部署全区专项清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5
7、日-7月22日)。 区级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清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组织安排区级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工作包括: 1.梳理强农惠农资金工程。按照国家统一设计的表格组织填报相关信息资料。 2.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要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纠正。 3.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从制度政策落实、工程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对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详细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 4.健全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
8、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区有关部门要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7月24日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阶段(7月25日-7月31日)。 区领导小组在区级有关部门自查自纠的根底上组织全面检查,检查面20230%。 (四)整改总结阶段(8月1日-8月20日)。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市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检查。区各有关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各级检查组重点检查反响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改。区各有关部门于8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和专项清查工作总结报区领导小组。区领导小组在汇总区直有关部门、各办(镇)情况和重点
9、检查结果的根底上,对专项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全面、客观评价当前我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清查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改进和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按要求及时报市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专项清查工作的督导。区级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区相关部门和乡镇清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区领导小组领导下,分片、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统一领导机制。区领导小
10、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区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催促;二是建立分片工作机制。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区审计局牵头负责对全区专项清查工作的指导、催促、重点检查等,区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对各自涉及的强农惠农资金的指导、催促和检查等工作;三是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清查工作中遇到与其他部门和单位相关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需要解决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予以支持。重点检查阶段,各成员单位除做好自身的重点检查外,还应根据区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派人参与对其他部门的督导检查;四是建立定期通
11、报机制。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收集、整理本单位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并及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应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报告。 (三)扎实开展工作。开展专项清查的措施要具体,工作要细致,精力要集中,人力要加强,切忌流于形式,防止花架子、走过场和敷衍了事。要严格按规定要求扎实做好各项统计数据的填报、审核、汇总、分析等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问题缺乏,深入挖掘问题根源,积极进行整改落实。要抽调精干人员,组织专业队伍,全力抓好重点检查,确保专项清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有关部门对自查自纠和重
12、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办力度,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 、举报信箱,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推进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制度创新。通过专项清查,一方面要总结提炼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推广,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健全完善强农惠农政策的意见建议,不断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各种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清查工作。通过督导和调研工作,及时发现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专项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基层反映的重大政策性问题,应及时报送区领导研究解决。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