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关于清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总结 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宝府法函(2023)11号)要求,县司法局集中人员和精力,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本情况 县司法局原有行政执法人员4人,均为政法专项编制公务员,均持xx省人民政府2023年12月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县司法局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证件年审的工作安排,做好了2023、2023年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4个行政执法证件均通过年审。 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县司法局严格按照行政权力清单范围,对xx县公证处、xx黎辉律师事务所、xx县城乡法律效劳所进行管理、处分、监督检查和指导,行政执法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切实做到了执法程序完善,执法行为标准,执法责任明晰,执法监督有力,确保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了正确实施。2023-2023年,县司法局未开展过行政处分事项。 三、清理结果 由于人事变动,县司法局行政执法人员xx(执法证号。xxx)于今年5月底调离工作岗位,不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县司法局已经按要求及时收回其行政执法证件,按程序注销其行政执法资格,并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清理后的3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