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样制订可行的初查方案 文章标题:怎样制订可行的初查方案 初查,即立案前的调查,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那么第六章第二节对此作了规定,人民检 察院对于案件线索认为需要初查的,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侦查部门应当及时初查。如果初查工作不扎实,仓促立案就容易导致案件质量不高乃至撤案,直接影响到检察机关的声誉。在实践中,笔者发现,一些基层检察院检察工作卷中难觅初查方案,即使有,内容也非常简单。分析其中缘由,主要是办案人员对此不太重视。笔者认为,初查方案如同作战方案,是整个办案过程的总纲,也是侦查员对一个案件的总体设想和安排。一份好的初查方案,对整个初查活动的完成、决定是否立案都起
2、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一,可以使初查活动依法程序化,防止盲目性、无序性、随意性。 第二,有利于侦查人员增强素质,增强责任心,提高线索成案率。第三,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容易掌握初查活动进展情况,指挥起来 得心应手。第四,有利于合理调配人、财、物的使用和其他相应措施的适用,为初查活动提供保障。第五,有利于减少初查活动中出现的弊病 ,起到一定的内部制约作用。第六,有利于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提高检察机关的声誉。 那么如何制订初查方案呢。制订一份可行的初查方案,要求侦查人员必须全面研究所有线索内容,以确定初查切入点 和突破口,对初查诸多事宜进行预测。笔者认为,它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初查的事由及依
3、据。其中包括线索的来源、主要内容,对线索进行详细分析,在此根底上说明是否有初查价值, 说明是否可能有涉嫌的犯罪事实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以及涉及到的相关法律依据。 二、初查的任务、方向、范围、内容、方法、步骤等。检察机关查办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犯罪案件,大多 数都是以人立案,先人后事,所以查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就是初查的任务。因而在分析案件线索的根底上,应首先明确初查任务,即需要查哪方 面的犯罪事实,包括案件线索中所涉及的内容,也包括经具体分析后所涉及的其他犯罪事实。此外,还要注意挖掘有价值的其他犯罪线索。明 确方向后,就需要制定每一个所涉及到犯罪事实的具体初查范围、方法和步骤,要紧紧围绕犯
4、罪构成要件去制订初查方案。如对贪污类的线索 进行初查,就应从三方面制订:一是向线索提供者了解与线索有关的具体情况;二是秘密查账;三是外围调查,向知情人及业务往来客户了解 情况,争取获得一定的证据。 三、初查的重点和突破口的选择。职务犯罪案件千差万别、各有特点,因所涉嫌的罪名和手段不同,对线索进行初查 时选择的重点、切入点也应不同。如贪污类线索应以查账为重点;受贿案件应以是否收取他人财物和为他人谋利为重点。当然需要查清其主体 资格。在突破口的选择上,应了解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性格特点、家庭环境条件、社会关系等情节,在此根底上,结合案件线索,选择初查方向 确定要进行调查的关键人员。 四、初查人员的配置
5、和时间、任务的安排。根据案件需要合理调配警力,各个基层院的侦查部门都应分为假设干办案小 组,每个小组由一名负主要责任的检察官和一到两名助手组成。各办案组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相互配合,要有一盘棋的观念,在合理配置人员 的情况下,争取高效率地获取有价值的证据,有效完成初查任务。 五、后勤保障。对案件的初查要有必要的人、财、物的保障,根据轻重缓急,提前作出方案、安排,防止浪费。 六、纪律要求和本卷须知。初查活动一般是秘密进行。一旦泄露初查方案,将会出现难以挽回的结果,影响以后的初 查活动乃至立案侦查工作,所以制订初查方案时要列明初查活动中应注意的细节问题,提醒有关人员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严格遵守纪律、防 止泄密。 需要指出,初查虽然只是立案前的一个环节,但有时对案件却起着决定作用。在制订和实施初查方案的过程中,要随 着初查的深入和情况的变化,注意及时地对初查方案进行修正和补充。由于初查方案是一种预测判断和思维推理,也同样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因此还需要注意发挥集体的智慧来完善,防止个人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怎样制订可行的初查方案来源于网,欢迎阅读怎样制订可行的初查方案。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