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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土地征收管理工作汇报.docx

上传人:sc****y 文档编号:2142076 上传时间:2023-04-25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9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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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土地征收管理工作汇报 一、明确征地工作主体和相关部门职责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省土地征收管理方法规定,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工作。根据我市实际,市政府委托区、区政府和高XX县区管委会、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作为土地征收具体实施主体,对所辖范围内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负全责。因征地引发的信访、诉讼、行政复议等由土地征收具体实施主体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土地征收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土地征收勘测调查、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建设用地报批等工作任务。土地征收具体实施主体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根据年度建设用地方案,拟订年度土地征

2、收相关费用支出方案(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包括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局部等相关费用),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纳入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确保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及时足额到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在预征收土地公告前,确定所征收土地的用途。农业部门、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监督土地补偿费用的分配使用以及土地征收有关工作。 二、标准土地征收程序 (一)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土地征收前,由县(市)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区、区和高XX县区、旅游经济开发区、风景名胜区范

3、围内拟征收土地公告由市政府发布。 (二)土地征收勘测调查。勘测调查由土地征收具体实施主体的国土资源部门、财政部门,土地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被征地村,被征收土地联产承包户或土地使用权人,勘测定界承担单位参加。属于单独选址工程用地的还应有工程单位人员参加。 (三)拟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勘测调查后,由土地征收具体实施主体的国土资源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土地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报请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同意后公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经公示、听证或放弃听证后,由国土资源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村集体

4、经济组织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四)拟定建设用地方案与组织报批。城市(镇)批次建设用地和单独选址工程建设用地方案,由土地征收具体实施主体国土资源部门拟定编制,并负责组织报件,撰写建设用地审查踏勘意见,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呈报审批。在建设用地呈报材料中,要有土地征收具体实施主体财政部门出具的社保补贴资金到位证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要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应出资数额,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由同级财政部门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出资局部(即社保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被征地农民参保的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各县(市、区)一般每年上报3-5个批次,每个批次不低于15公顷。 (五)征收

5、土地的公告和移交土地。建设用地按照法定权限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向被征收土地村(居)委和村(居)民及时兑付征地补偿款,接收村(居)委交付的土地。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移交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移交土地;逾期仍不移交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严格土地征收纪律 (一)依法补偿。对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后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对阻挠征地工作、漫天要价的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加强监督。征地补偿安置费要确保专款专用。防止补偿费用不落实、虚假证明、以物代补等虚假征地补偿行为的发生。 (三)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对历史遗留的补偿拖欠行为要抓紧进行一次专项清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专项清理情况于12月底前分别报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监察局。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土地征收工作关系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土地征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法制、监察、国土资源、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农业等部门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开展的大局,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土地征收工作奠定坚实根底。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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