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甜橙志愿者告知书 淮安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告知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质量平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杜绝使用非法物质添加,现印发XX县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告知书。 1、小作坊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如果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添加其他非法添加物品的行为、发现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质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相关责任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生产加工环境必须干净整洁,符合根本的卫生要求,从业人员有健康证。 3、禁止购入来源不明、标识不全的食品添加剂,禁止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采购、使用地沟油,杜绝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禽畜、腐败过期食品用于生产加工。 4、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存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成心非法添加的,一律撤消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上述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接收人: 日期: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