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地址: 委托代理人:职务: 被申请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XX市XX县区福州路8号第三人: 性别: 身份证号:地址: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23年6月2日作出的青人社伤不认决字【2023】 第号关于认定非因工负伤的决定,现依法提出复议申请。 复议请求: 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青人社伤不认决字【2023】 第号关于认定非因工负伤的决定; 事实与理由: 是公司的员工。2023年4月24日,根据公司的安排要求,参加了公司举办的季度例行培训中的团队拓展训练。在训练期间,不慎摔伤左肘部。后经医院诊断为左肘部粉碎性骨折。 劳动保障部门认为,团队拓展训练是公
2、司组织的观光休闲性质的活动,并非因工外出,与工作无关,所以不属于工伤认定情形,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公司在进行例行的季度培训过程中,因企业工作特点局部员工相互交流时机较少,公司出于提升企业员工凝聚力的目的,特意于培训方案中制定了团队拓展训练方案,希望通过该训练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团队沟通与协作能力、鼓励团队精神。相关培训方案(包括团队拓展训练)是公司事先制定的、有方案的工作学习行为(不准请假),该员工也是于本次公司方案内的训练中受到伤害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3)9号)第四条、第五条的相关规定,的受伤情况应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情形。 综上所述,受伤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被申请人的决定主要事实认定不清,故请求复议机关予以撤销,并在查清事实的根底上依法重新作出认定,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XX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 八月二十三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