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防汛工作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平安度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平安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职责的规定和要求,防汛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沅陵镇人民政府与村(居)民委员会签订202223年度防汛工作责任书。 一、目标和要求 (一)目标 遇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垮一库一坝,遇超标准洪水,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人民生命平安,确保重要城镇平安,确保上型水库平安,确保重要交通干线平安;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尽量减少因洪涝、特别是山洪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杜绝群死群伤。 (二)、要求 1、防汛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
2、指挥防汛抗灾的重任。 2、认真搞好汛前检查催促,落实各种防汛责任制;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3、建立健全防汛组织,加强抢险技术人员的培训,对辖区的工程要全力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4、按照抢险需要和分级负责的原那么,储足备齐各种类防汛抢险物质器材; 5、完善防汛抗灾的各类预案,包括各类水库(电站)等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城镇防洪预案、防汛物资储藏和调度预案、各类险情抢护预案等。 6、镇财政需增加防汛投入,加大对汛前应急除险工程处理力度,保证配套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工程平安度汛。 二、考核与意见 年底,镇人民政府将对各村(居)委会防汛的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或奖励;对执行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本钱地区发生严重灾害损失,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沅陵镇人民政府 村(居)民委员会 二0一0年三月二十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