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纪委中心组学习工作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区纪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走向制度化、经常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 区纪委中心组成员由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局局长、副局长组成,组长由书记担当,副组长由分管宣教工作的副书记担当,学习秘书由区纪委办公室指定人员担当。组长是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副组长挂念组长负责规划支配的落实,学习专题的审定工作。学习秘书负责学习规划的制订、学习材料的发放、学习记录的整理及其他效劳工作。 二、坚持集中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 区纪委中心组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此外每个成员每周还要抽出足够的时间进行自学,并做好具体的学习笔记。
2、三、坚持签到和有事请假制度,确保参学率。 每次学习都要由中心组成员本人签到,除参与上级部门召开的会议或接待上级来人之外,中心组成员不得无故缺学。因病、因事或外出无法参与学习者,需向组长或副组长履行请假手续,同时必需利用自学时间,依据所缺学的内容自行补课。区纪委中心组全年学习平均参学率必需保证在90以上。 四、坚持长规划与短支配相结合制度,增加学习的系统性和计对性。 中心组每年初都要依据上级有关部门部署的学习内容制订年度学习规划,留意学习的针对性。年度规划必需对学习目的、指导思想、学习专题、参考书目、具体步骤作明确的要求。每月的支配要依据年度规划的内容,结合阶段性的中心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列出
3、思考争辩题,然后付诸实施。 五、坚持多种形式的理论学习制度,增加学习的吸引力。 中心组在学习方法上要坚持“三个为主,四个结合。“三个为主,即学原著为主、自学为主、把握根本观点为主;“四个结合,即分散与集中相结合、读书与调研相结合,自学与辅导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中心组在搞好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根底上,还要实行调研、邀请专家学者讲课和观看电视专题讲座等形式,增加学习的吸引力,提高学习的实际效果。 六、坚持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提高学习效果。 中心组集中学习要有签到簿、记录簿、个人读书笔记簿,做到“三簿齐全。每个成员每年要撰写12篇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每个成员都要有具体的理论学习笔记,既要记录集中学习的内容,也要记录平常自学的体会或心得。要把检查、考核同建立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档案制度结合起来,使中心组学习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