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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电化教育馆课题管理制度新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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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电化教育馆课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适应我省教育信息化和根底教育开展需要,标准和完善我省“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的管理,促进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可持续开展,依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方法和中央电教馆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管理方法(修订),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我省“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课题研究以全省根底教育系统管理者、研究者、教师和现代教育技术专业人员为主体;倡导竞争,择优立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我省“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研究的各类课题。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XX省电化教育馆设立“XX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简称“省课题领导小组)。其下设“XX省现代教育技术

2、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办事地点设在XX省电化教育馆研究科。 “省课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发布相关课题研究规划、课题指南和课题管理方法;审核各级各类课题,遴选重要课题向中央电教馆推荐;决策学术交流活动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促进现代教育技术研究事业的健康开展。“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课题规划实施;管理省内各级各类相关课题;组织学术交流、推广科研成果等。 第五条XX省电化教育馆设立“XX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提供学术咨询、指导课题实施。其成员由“省课题领导小组聘请。 第六条各市电化教育馆可以参照本方法设立相应部门,与“省课题

3、领导小组、“XX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学术委员会建立相关业务联系。 第三章课题类别和选题 第七条根据XX省电化教育馆发布的XX省“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指南,设立“重点课题。列入重点课题的,“省课题领导小组向中央电教馆推荐立项。重要工作课题和重要工程课题可根据需要,经“省课题领导小组审定,单独立项。 第八条“十一五期间,每2年组织一次申报、审核和推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重点工作课题或重要工程课题经“省课题领导小组与中央电教馆相关部门磋商后,随时组织申报推荐评审。 第九条“十一五期间,我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选题原那么: 为根底教育开展和课程改革效劳,以根底教育改革开展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

4、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以应用研究为主,关注根底研究,鼓励新兴交叉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支持成果开发与实证性推广性研究。提倡创新,防止低水平重复。 第四章申报和立项评审 第十条“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面向我省各级各类从事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管理机构、专业结构、社团、企业,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XX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示范)学校及其它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育工作者个人(以下均称为“申请人)。 (一)申报课题的单位需具有法人资格。 (二)申报课题的课题负责人需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5、.有小学高级、中学高级或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假设不具备该职称,可由两名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 3.申请人原那么上同时只能申报并承担一个课题任务。正在承担省级以上正式立项课题且未结题者,暂不能申报新的课题。 4.为鼓励创新、防止重复劳动及知识产权纠纷,各单位申报其它系统的课题时,不得与本课题研究内容雷同。 第十一条申请人应根据XX省电化教育馆全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具体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人需出具能够证明该课题研究所需经费的保障材料。 申请人是单位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申请人是个人的,由所在单位参照本方法第十条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承诺提供研究条件

6、和承担课题管理职能及信誉保证。 申请书可从XX省电教馆主页x下载。 第十二条自申报公揭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申报,受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各市级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受理并审核合格的申请书(包括文稿和电子稿)以邮寄或e-mail等方式,集中报送XX省电教馆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迟于受理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寄出的申请书,将不能列入该年度的立项评审。 第十三条“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课题,收取课题评审咨询效劳费,由XX省电化教育馆统一开具收据。未交课题评审咨询效劳费的,一般不列入立项评审。各申报单位均预交课题评审咨询效劳费,与申请书同时送到“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四条申请立项课题由“省课题领导

7、小组办公室组织由五名以上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根据“省课题领导小组制订的评审指标对课题活页论证局部进行匿名评审。评审组织方式可以是会议方式,也可以是通讯方式。原那么上需有三人以上同意。 第十五条“省课题领导小组对课题的立项行使最终审批权。“省课题领导小组将通过立项的“重点课题抄报“中央电教馆重点推荐。 第五章课题管理 第十六条我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监测相结合,“重点指导与一般管理相结合,“集中立项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法。“省课题领导小组协助中央电教馆管理中央电教馆立项课题,重点管理与指导省馆立项课题。委托市级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属范围内的课题实施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各类立

8、项课题要按照本方法做好课题自我管理。 课题负责人接到立项通知书后,应尽快确定详实的课题实施方案,在三个月内组织开题。并及时将实施方案和开题情况,报送“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集中报送“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课题负责人应主动接受所在单位管理并积极争取所在单位的支持。同意本单位人员申报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要采取措施加强对课题研究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在时间、人力、经费、出版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鼓励承担课题的单位或课题主要负责人所在单位,对其所属人员承担或参加研究工作的成果作为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课题承担单位或课题主要负责人所属单位对各类立项课题的支持情况和实效,作为该课

9、题结题评审与评优的指标之一。 第十八条为便于掌握课题进展情况和开展课题交流,逐步构建信息化管理与交流互动平台x,实现课题申报、评审、立项、评估、结题等工作的网络化管理体系。鼓励课题组建立课题研究网络博客(blog)。 第十九条课题重要活动和重要阶段成果应及时报“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12月前,课题组应提交年度研究报告,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送“市级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市级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立项课题年度研究报告,于次年1月底以前,向“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所管理的立项课题总体情况评估、进展以及变更、调整情况的综合报告。 第二十条根据各课题的实施周期和进展情况,“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

10、室组织中期评估、检查和指导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类课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经市级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1.变更课题负责人; 2.改变课题名称及研究方向; 3.改变成果形式; 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5.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6.课题完成时间延期半年以上或屡次延期; 7.因故中止或撤销课题。 对未经审核同意进行上述变更的立项课题,将不予结题。 第二十二条各类课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按撤销课题处理: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的学术质量低劣; 4.与批准的立项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5.获

11、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第六章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 第二十三条“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课题的研究周期为半年3年。所有课题在研究工作完成后,均应及时申请成果鉴定和验收。 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填写结题申请书从XX省电教馆主页x下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向“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结题验收申请,迎接相关部门组织的成果鉴定或结题验收。 鉴定或验收所需经费由课题承担单位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承担。 第二十四条成果鉴定或结题验收,采取专家评议方式,包括会议评议和通讯评议。 鉴定或验收组专家成员一般为57人。鉴定或验收组专家由“省课题领导小组确定。 课题组成员(包括课题参谋)不能担任该课题鉴定或验收专家组成

12、员。 课题所在单位和其上级主管部门参与鉴定或验收的专家不超过2人。 第二十五条课题组需要为鉴定或验收专家组的每位专家准备并提供研究成果主件、相关附件及课题结题申请书复印件。上述材料应在鉴定或验收会议之前一个月提交给鉴定组专家审读。采取通讯结题方式的,课题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寄交鉴定验收组的各位专家。 鉴定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负责将完整的成果文本和电子稿(含研究成果主件、必要的附件及课题结题申请评审书)各一套及成果鉴定书一并送交“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材料齐备有效的,颁发结题证书。 第七章成果的评奖、宣传和推广 第二十六条“省课题领导小组、“市课题领导小组、各课题组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13、,要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课题研究成果的出版、宣传、推广和转化工作,充分发挥课题研究成果的作用和效益。 “省课题领导小组和市级课题领导小组,通过课题研究成果报告会、专题培训或学术研讨、经验交流等途径,发布研究成果信息,促进成果的应用推广。 第二十七条为保证课题研究的科学性、标准性、严肃性,未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评估或鉴定验收的成果,原那么上不得在公开的出版物、媒体、网络上作定性宣传。验收合格的各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在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部门报送时,须在课题成果的文本封面显著位置标明该课题类别。 第二十八条“十一五期间,“省课题领导小组对各类课题的研究成果,举行一至两次优秀成果评比和奖励活动,具体方法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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