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读“审判有感 -卡夫卡 深深地无力感让我喘不过气。 当法律不透明成为可以任意抹杀一个人存在的工具时,当事人的那种无力傍徨焦躁,让我这样的旁观者都不禁为之唏嘘。多么的可怕,一切的言语都是苍白的。当度卡夫卡的“审判时,主人公k的心情就一直紧紧地抓住我,仿佛窒息般痛苦。 不禁问,是谁创造的法,为什么法就是对的,这背后又是谁在掌握着这样的法。这样的法无时无刻的的存在,当真正想要触摸它时,却无法碰到,而碰到时,就是自己接受制裁的时候。k就是同这样的的敌人作斗争,结果在一开始不就是注定的吗。法是强大的,冷酷而又专横的,这些在对k的审判中就暴露的一览无余。k没有自尊,自我,在这样的法面前,法如毒药一样消磨着
2、k的力量,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灵,仿佛是在震慑k,又仿佛在警示所有人。至于为何k会孤立无援,因为面对犯法者,社会公众的心就无形中添加了壁垒。 记得在大教堂,被众人戏弄的k,在这里听着一个监狱神父的布道,中间有个守门人的故事让我记忆很是深刻。我没有神父里的那么深刻,也没有他分析的那么精辟,我只感觉到悲哀,一个农民倾家荡产洗白的奋斗史,一个让人分不清性质的守门人,究竟是尽职还是欺骗呢。最后的那句“现在可以把它关上了和刚开始的“为你而开,我只能说自己的思想觉悟不高,心里有什么一闪而过却抓不住。只能说这是kafka的风格。 或是我的想法很消极,就会采取“无为的做法。因为刚刚开始法庭的逮捕根本不影响k的正常
3、生活,为什么他还要请律师,写诉讼书呢,结果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糟,既然确信自己是无辜的为何不按自己的节奏走下去呢,结果或许会好很多。最坏的结局无外乎是死亡,而全力奋斗的k的结局还是最坏,让人有种听天由命的心里。 这样孤独而又怀有敌意的世界,是与全世界为敌还是选择装糊涂呢。不管是选择哪种生活方式,我想临死是的遗憾就死“要是选择另一个方式就好了。无尽悲凉。 这个世界不是不公平,而是因为太公平,反而显得不公平。 第二篇:读破戒审判有感202300字读破戒审判有感202300字 荆棘鸟 最近读完了日本推理小说家高木彬光著的破戒审判。 小说的情节其实不复杂。曾经当过演员的村田,被指控先后将情人及其丈夫杀
4、死并弃尸于铁路桥下,警方收集到的人证物证,令其几乎没有翻身的时机。就被告是否有罪这一点,初出茅庐的辨护律师百谷泉一郎,即将向经验丰富的魔鬼检察官天野秀行,以及他背后庞大的国家警法机构,发起强有力的挑战。 村田是不是真正的凶手。 事实的真相是什么。 考虑到这是一本法庭推理类小说,我还是不在这里过多剧透了,留待有兴趣的朋友自己找来读读吧。 看上述的简介不难看出,这其实主是要以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为背景创作的小说,那又与破戒二字有何关系呢。 破戒是日本文学巨匠岛崎藤村的不朽名作,小说塑造了一个热心教育事业的青年教师濑川丑松的形象。丑松是新平民,为防止社会的歧视,隐瞒自己的出身。后接受了平等思想的影响,
5、公开了身份,以致受到社会歧视进而不能继续任教。 破戒对日本社会身份歧视现象进行了深刻批判,赢得了广泛的赞誉。而破戒审判中的主人公村田同样是新平民,同样受到社会的歧视。 小说是从法庭记者的视角,围绕法庭审理、质证辩护展开,目的是希望读者能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去观察和体味。在短短几天的开庭审理中,随着一步步一幕幕、不同场次庭审的展开,情节层层推进,简洁而流畅,直到最终真相揭开。 日本是推理小说大国,除了在国内广为人知的东野圭吾之外,高木彬光、宫部美雪、松本清张等人的作品最近几年也被大量的译介到了国内。而反观国内,值得一读的原创推理小说少之又少。 当然,我这样的认识可能有很多人不认同。但没关系,这本
6、就是一家之言。 客观来说,其实当下的中国不缺少创作推理小说的可用题材。但一部优秀推理小说即需要精巧的结构设计、流畅的语言、外乡化的文化特点,更重要的是要有对社会问题的控诉,有对人性的挖掘,而这是中国当下的作家所欠缺的,可能也是多数作家为了政治正确而不敢涉足的。 方方的软埋讲述了一个川中五十年代的故事,仅仅因为她的故事里包含了太多的伤痛和宽容、太多的失落和满足、太详尽的记忆和太彻底的遗忘,就被下架了。 原创的很多推理小说,在走访参考人和嫌疑人的时候都是一个路子,没有特色。如果小说的主角是警察,没有从事相关行业的人很难了解真实破案的流程和难处;如果小说的主角为社会人员,又很难不依靠警方的资源。 最
7、近也读过紫金陈的多部小说,内容和构思可圈可点,但是动机和案件的相关人员,还是逃不出脸谱化的境况。 期待有更多值得一读原创推理小说面世。 仅记于2023年03月18日22时45分。 第三篇:读中国审判制度史有感读中国审判制度史有感 前言清末民初,中国传统审判制度被扬弃,根本上它是一个失败的历史经验,但这并不表示中国传统审判制度就丧失了历史借鉴的意义。梁启超先生曾说:“历史的目的在于将过去的真事实予以新意义或新价值,以供现代人活动之资鉴。陈顾远先生也说:“盖历史之进展有如水波之相推,其起灭皆非偶然,现行法制不过法制体系下之后一阶段而已。过去法制不特为现行法制之直接渊源,且为现行法制之有效鉴镜,数典
8、不能忘祖,饮水更须思源。是的,知古所以鉴今,这就是我们了解中国古代审判制度史的意义之所在。 那思陆教授的中国审判制度史一书对于中国审判制度史的记述上起秦代,终于清末。整体上,该书可以分为总论和分论两局部。在总论局部,作者主要对中国古代三法司的形成、确立与开展作了以时间为序的简明概括,主要史实尽在其中,做到了疏而不失,简明扼要。在分论中,作者对秦代、汉代、晋代、唐代、宋代、金代、元代、明代、清代的审判制度作了详尽的描述,各章皆采用了以下的结构:序言、地方审判制度、中央审判制度。这样的结构安排到达了宏观概括和微观描述的双重效果,并且兼顾了横向与纵向,令读者在全面了解古代审判制度的同时,也能对某一朝
9、代的某一问题有比较深入细致的思考。 该书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史料丰富、评论匮乏。这其实与作者运用的研究方法有关,作者在开篇的自述中就对史学研究和法学研究作了这样的概括与排序:“史学是研究事实的学问,法学那么是研究价值的学问,史学关注的是真假的问题,法学关注的是善恶的问题。真善美三者之中,真为第一,善为第二,美为第三,此一排序,并非无因。因此,史学的根本是事实判断(一元的),法学的根本是价值判断(多元的)。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决定了那思陆教授的研究方法以偏重史料为主。 总之,本书逻辑清晰,史料翔实,语言严谨,是对中国传统审判制度历史的清晰梳理,也是对其样貌演变的宏阔呈现。读罢全书,颇有收获。 一、
10、秦朝至清朝的审判制度归纳 (一)、各朝法律沿革 1、秦代:商鞅变法学自法经、法律问答 2、汉代:约法三章、春秋治狱、廷尉挈令 3、晋代:晋律、晋令、故事g 4、唐代:唐律、唐令、唐格、唐式、唐六典 5、宋代:宋刑统、庆元条法事类 6、金代:皇统新制、大定重修制条、泰和律义、泰和新定律令敕条格式 7、元代:至元通格、大元通格、至正条格 8、明代:大明律、大明令、御制大诰、问刑条例、大明会典 9、清代:大清律集解附例、现行那么例、大清律集解、大清律例、大清会典及大清会典事例、大清现行刑律 (二)、地方审判制度 (1)地方审判机关 1、秦代:县、道;郡,内史 2、汉代:县、道、侯国;郡、王国;州(部
11、)、司隶部 3、晋代:县、侯国;郡、王国;州 4、唐代:县;州、府、都督府;道(观察史) 5、宋代:县;州、府(附京府);路 6、金代:县;州(散府);路 7、元代:县;州(散府);路;行中书省;行御史台及提刑按察司 8、明代:州、县;府及直隶州;分巡道;按察使司;巡按御史;总督及巡抚 9、清代:州、县、厅;府、直隶州、直隶厅;道;按察使司;总督及巡抚 (2)地方审判程序 1、秦代:控告(公室告、非公室告);查封看守;检验;勘验;逮捕;审讯;刑讯;判决及读鞫;乞鞫 2、汉代:县的的审判程序:乡诉讼;控告(告、劾);逮捕;通缉(名捕);审讯(鞫狱);刑讯(拷讯);判决;读鞫;乞鞫;上具狱。郡的审
12、判程序。州的审判程序。 3、晋代。同汉代,也分为州郡县三级。 4、唐代:县的审判程序:控告(告、揭发、举劾);拘提(追摄);逮捕(追捕);监禁(囚禁);保释(保放);审讯;刑讯(拷讯);判决;取囚服辩。州、府、都督府的审判程序。道的审判程序。 5、宋代:县的审判程序:控告(告、揭发、举劾);拘提(追摄);逮捕(追捕);监禁;检验;保释(保放);审讯;刑讯(拷讯);结款(穿款);录问;判决;取囚服辩。州(府)的审判程序。 6、金代。县的审判程序;州(散府)的审判程序;京府、总管府与提刑司(按察司)的审判程序。 7、元代:县的审判程序;州(散府)的审判程序;路的审判程序;行中书省的审判程序 8、明
13、代:审前程序:乡诉讼、陈告、检验、传唤、拘拿与钦提、缉捕、羁押与监禁。审理程序:和解、审讯、判决。复审程序。死罪案件审决程序。 9、清代:审前程序:放告与呈控、批词、查验、检验、通禀与通详、传唤、拘提与通缉、看押、监禁与保释。审理程序:调处与和息、审讯原那么、刑讯、判决(堂断)。复审程序。秋审程序。 (三)、中央审判制度 (1)中央审判机关 1、秦代:廷尉、御史大夫 2、汉代:廷尉、御史大夫、丞相 3、晋代:廷尉、御史台、尚书省 4、唐代:刑部、御史台、大理寺 5、宋代:刑部、御史台、大理寺、审刑院、纠察在京刑狱司 6、金代:刑部、御史台、大理寺 7、元代:刑部、御史台、大宗正府 8、明代:刑
14、部、都察院、大理寺、内阁 9、清代: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内阁、军机处 (2)中央审判程序 各朝代根本类型多分为。地方案件复审程序、京师案件审判程序、皇帝交审案件审判程序、直诉案件审判程序;明朝多出死罪人犯慎行程序、各类人犯恤刑程序。清代多出京师案件现审程序。 二、中国古代审判制度的特点 (一)礼教是指导审判的重要原那么 和西方受宗教约束不同的是,中国古代法律极端重视礼,礼成为法律的重要组成局部,因而礼具有合法性和强制性。礼可分为抽象的精神原那么(亲亲、尊尊;在亲亲、尊尊原那么下,又形成忠孝节义等具体的精神标准)和具体的礼仪标准(五礼: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在中国古代法律中,礼占有重要位置,“为政先礼,礼为政本,礼既是道德标准,又是法律标准。从“引经决狱,实行秋冬行刑,到“十恶大罪和“八议的规定等,许多法律内容都以儒学的等级伦理关系作为有罪无罪的标准,并为历代统治者所尊奉。自汉儒提出德主刑辅的理论以来,它成为历代统治者所接受的一贯主张。所以中国古代的审判制度主要受礼教的约束。 (二)官员贵族享受司法特权 古代官员贵族在司法上享有很多特权,包括了议、请、减、赎、当五种,对一般人的合法刑讯不适用于他们。而且他们可以不亲自出庭应诉,由仆人或者子孙代替。纵观中国古代社会,官吏在司法上享有的特权有两个主要特征:一为官吏在司法的全过程中享有特权,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