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负责质检部行政领导工作。 负责工程部工程质量治理工作的施行、验证和改进,建立健全质检部治理制度。 负责制订质量筹划治理程序、监视和测量治理程序、不合格品治理程序并组织施行。 负责公司质量目的的分解和落实,制订公司的年度工程质量创优目的和质量打算,参与制订质量的年、季、月质量技术措施打算。 负责组织质量检查,参加工程的根底、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和交接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意见,核定质量等级,负责监视检查验收和移交过程中出现的征询题,负责对分局部项工程的检查状态进展标识、检查、监视,负责搜集质量检查、验收中的相关数据,在工程质量抽查中觉察不合格过程,要开具不合格物资评审记录
2、通知有关人员按照评审权限进展评审。 参与审核各项工程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参与审核各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并对施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质量打算的施行进展监视检查。 组织质量专业会议,总结推行质量治理方面的先进技术;定期汇总公司总体质量目的的实现情况、质量动态和趋势,对可能发生的偏离制定预防措施,并予以纠正;参与特别技术、特别工艺、特别材料和创新开发的工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负责识别本部门的环境要素和危险源,填写环境要素调查表、危险源调查表,反响给技术部和安保部,加强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平安治理;接受内部审核,参加治理评审会议,与各部门和工程部进展交流、沟通。 按照施工阶段、部季节等变化,对本部门的环境治理运转工作进展自查,觉察不符合项和不符合趋势立即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将检查情况填入治理体系运转检查记录;负责对检查中不能立即处理的不符合项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组织施行。 负责本部门治理范围内文件的拟定、更改、受控发放、登记、标志、收回等工作。 完成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