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监察法有感8篇 是专业的范文写作网站,每日更新大量热点文章。同时,我们有一支专业的写作团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原创文章定制效劳。如果下面的范文没有适宜的,您可以通过企业qq:4000121855或者写作 :400-012-1855联系我们,我们将为您提供最优质的一对一效劳 【篇一】 2023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正式确立。这是涉及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大改革举措,表达了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为构建当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提供了宪法根底,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
2、体系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国家监察法是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开展重大制度设计,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将监察机关纳入国家机构体系,就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名称、人员组成、任期任届、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作出规定,为监察委员会建立组织体系、履行职能职责、运用相关权限、构建配合制约机制、强化自我监督等提供了根本依据。明确监察委员会由同级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是对宪法确立的国家监察制度的具体落实,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
3、深远意义。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国家监察法意味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固化为法律制度,是推动反腐败斗争重大制度设计,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必然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开展。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改革的深化要求法治保障,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改革推动。推动新时代改革开展进程,应努力做到改革与法治两翼齐飞,以立法引领和推动各领域改革。 笔者认为要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提高学习“高度;聚焦主业,放宽视野,增加学
4、习“厚度;强化担当,严格落实,拓展学习“深度。要坚持学用结合,抓好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国家监察法精神表达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坚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优化净化党政部门良好政治生态。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内监督与人民监督有机结合的需要。十九大以来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集中有效的反腐败力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特别是设置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是加强党对反腐败统一领导,形成制度化、法制化成果的需要,有利于实现党内监督与人民监督有机结合。 十九大以来的经验告诉我们,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
5、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内监督与人民监督有机结合的需要。只有坚持从严治党,集中有效的反腐力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形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体制,有利于形成严密的法制监督体系,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 【篇二】 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我们党依宪执政、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和鲜明写照,监察法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根底性作用,监察法的出台和国家监委的成立,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纪检监察工作翻开新的篇章。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深远意义。作为纪检干部,要深入学习监察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6、,忠诚履行职责,坚守党性原那么。 首先坚决服从、效劳大局,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政治上要牢牢把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政治责任;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原那么;牢牢把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方针。在工作实践中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把握落实好监察法,推动纪法贯穿、法法衔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对监察法要学深悟透,坚决
7、理想信念。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的制定出台,明确了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职能职责和调查手段,补齐了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空白,解决了反腐败力量分散问题,真正把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标准化法治化,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赖,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底。要学深学透监察法,深刻领悟其内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以更加坚决的信心和决心,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把好政治方向,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我们纪检干部要肩负着党和人民的历史重托,承担着
8、庄严神圣的时代使命,责任重大、使命荣耀,必须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牢固的“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宣言、行动纲领、根本遵循,坚决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全面构筑政治生态上的“绿水青山。严格按照监察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标准运用调查措施,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积极学习领会“四种形态要义,把公司支部的思想拧成一股绳,始终把抓早抓小的理念贯穿于整条监察业务链中。要充分用好第一种形态,把教育挽救干部作为更加紧迫的任务,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9、、警示提醒、学习政策法规等手段,迅速补齐筑牢对非党员领导干部人员的第一道防线。要在第二、三种形态上下功夫,全面探索运用监察法明确的政务处分手段,动辄那么咎,防止干部由一般违纪违规坠向违法犯罪深渊。要毫不放松第四种形态,“零容忍惩治腐败行为,确保反腐利剑锋芒常在。 忠诚履职、强化自我监督。监察法为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开展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同时也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我们必须要学习好、运用好、维护好监察法,深化拓展监察职能,把纪检、监察两项职责融合好、贯穿好、执行好,真正把反腐败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开展。我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自己,要自觉接
10、受党委监督、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确保做到自身硬、自身净,才能让监督执纪问责更有底气、更加硬气、更具权威。 “学无止境,“做在路上。我们要破冰前行,不停步、再出发,以学好用好监察法为契机,推动监察法在基层落地生根,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开展、向基层延伸。要在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的根底上,深入学习宪法、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纪意识,养成法治思维,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自觉在工作中做到懂法用法守法,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篇三】 当前派驻监督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上级纪委向下级党组织延
11、伸监督触角、实现全面监督的重要途径,加强派驻监督是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入正风反腐的现实需要,派驻纪检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如何围绕中心工作,履行好监督责任是我们派驻组同事需不断探索和实践的方面。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一是严格履行“两个责任相关要求。对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开展监督,纪检组定期要求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分析研判,层层传导压力,筑牢责任体系,催促驻在部门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二是从严监督“三重一大事项。逢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纪检组必须参加,并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
12、。对部门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对于存在问题事项和决策不成熟事项以及近期需要加强的重点工作提出工作建议。三是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做好监督和风险防控工作。协助驻在部门抓好风险防控工作,找准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事项的廉政风险点,健全廉政档案,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坚持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资格审查回复制度,凡涉及选人用人、设备采购、资金拨付、扶贫领域等事项,纪检组都采取跟踪督查,回访调查等方式进行监管。 (二)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一是要要不断强化业务学习,特别是监察法的学习,结合新形势新任务以及“三转工作要求,加强对派驻纪检组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
13、力和办案水平。二是要切实理清关系,“三转是纪检组履行好监督责任的一项前提性和根底性工作,只有让纪检组集中力量抓好再检查和再监督,纪检组的监督工作才有权威。三是要处理好敢于监督和蔼于监督的关系。纪检组要勇于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能,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办事,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要敢于反映,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敢于处理。同时,也要讲究监督的方式和方法,使监督工作少走弯路。四是要处理好监督与效劳的关系。纪检组的监督,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党规党纪,稳固党的执政地位,为改革、开展、稳定的大局效劳。作为派驻纪检组,应该紧紧围绕驻在单位的工作中心,一切从效劳的理念出发,将监督的各项职能巧妙地融合、穿插于所驻单位
14、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之中,只有树立了效劳意识的监督,才能得到党组的重视和关心,才不致于使监督看上去是空架子,唯有得到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监督的路子才会越走越宽。 (三)围绕中心工作,履行好监督责任。切实运用好“四种形态进一步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构作用。一是让廉政谈话成为常态。坚持执行好廉政谈话制度和约谈制度,做到抓早抓小,落实好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通过集体廉政谈话,分科室,分重点的谈话,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对主要领导责任等进行约谈,让谈话工作落实,落细,起到作用。二是重在抓好日常监督检查。不定期对驻在单位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监督检查,紧盯党的纪律、八项规定等日常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围绕“三大攻坚
15、战、扫黑除恶、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以及“雁过拔毛式腐败等方面进行专项督查,杜绝“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及慵懒散现象,紧盯“四风问题,发现问题将严肃问责。三是聚焦主业,从严执纪问责。根据执纪审查发现的情况,提炼分析带有共性的、需在制度层面研究解决的问题,比方学校幼儿园伙食管理、贫困教育资助,根底教育阳光效劳,基建工程制度等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向驻在单位提出针对性强的意见建议,推动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和违纪违法干局部类统计梳理汇总,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学校德育工作更进一步强化。推动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形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篇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
16、,“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实效,要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进一步深化国家的监察体制,不仅使国家公务人员不敢贪污,而且会使他们互相学习共同进步。这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要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制定国家监察法,可以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全面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旨在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推进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