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党建工作制度 第一条党建例会召开时间和次数 林场党总支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争辩党建工作的党委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各种类型的党建工作会议,会议由场党以主要领导主持。 其次条党建例会组成人员 由场党政领导、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例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例会成员,总支为例会牵头单位,设联络员一名,由党政办主任担当。 第三条党建例会主要职责 (一)传达、学习中心、省、市、市委关于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争辩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方法; (二)沟通、通报各基层单位党建工作有关状况,争辩、解决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三)了解、检查下属各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建工作联系点、党建责任项目等进展状况; (四)其他需要争辩的问题。 第四条党建例会工作程序 (一)党建例会的议题由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联络员依据工作进展和需要提出,报总召集人审定; (二)提交党建例会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由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联络员在会前征求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 (三)党建例会争辩确定的工作意见,由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建例会总召集人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