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全市退役军人工作要点2023年全市退役军人工作要点 2023年我市退役军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实施“六一战略”、加快现代化美好*建设贡献力量。 一、聚焦一条“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退役军人思政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落实二十大报告中“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为主线,以宣传
2、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抓手,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感更足”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机构工作运行机制,强化领导机构建设和作用发挥,忠诚履职、勇毅前行,推动思想政治引领由“浅”到“深”转变,基层基础建设由“有”到“优”转变,服务保障工作由“粗”到“精”转变,干部队伍建设由“新”到“活”转变,力争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在全省取得更大成就。 二、聚力两项“基础”,深化推进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 2.建立健全退役军人荣誉激励体系。积极参加“*省最美退役军人”“*省最美拥军人物”“等评选表彰,适时开展我市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优秀“兵妈妈”“好军
3、嫂”、十佳重点优抚对象等评选表扬,按照“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要求,做好光荣牌悬挂等工作,营造尊崇优待氛围。 3.扎实做好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工作。按时按标准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资金。做好优待证申领制发及赋能,落实好我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项目。持续开展“爱心献功臣”短期疗养、“爱心送进光荣门”志愿服务、在乡复员军人联系帮扶、烈属关爱援助、“光荣间”设置等工作。落实常态化联系制度,在“七一”“八一”等重大节庆日和春节等传统节日,开展走访慰问,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全面落实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等政策,进一步解决军人后顾之忧。 三、聚合三
4、个“保障”,深度提升优抚褒扬、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工作水平 4.高质量落实优抚褒扬政策。按规定做好新增享受抚恤补助待遇优抚对象身份认定,按照*市烈士纪念设施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做好清明期间烈士亲属祭扫服务、“930”烈士纪念日向烈士敬献花篮仪式活动。加强红色文化的挖掘整理,常态化开展红色宣传。 5.高标准推进退役军人年度安置。做好市本级安置岗位归集和落实,指导县市区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后关系转接。开展安置回头看,跟踪了解安置后职务职级安排和工资待遇落实情况。及时组织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 6.高水平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继续推进退役
5、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举办全员适应性培训,鼓励参加异地培训,健全完善并动态更新就业台账,组织专场招聘会,拓宽优化就业岗位。营造创业创新氛围,发挥退役军人创业指导团队和退役军人企业家协会作用,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培树退役军人创业典型。 四、聚优四大“平台”,深层融合军地军民共建 7.全面加强“拥军备战”。完善拥军支前工作机制,健全拥军支前工作队伍,倾力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增强应急应战保障能力,改善驻宣部队战备条件及官兵工作生活条件。加强绩溪军供站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各类方案预案。 8.扎实开展“双拥创建”。打造双拥宣传阵地,加强双拥社会宣传,全力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迎检工作。落实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
6、”制度,为基层官兵办实事做好事。推进*市加强新时代双拥工作若干措施落实。结合实际,巩固拓展双拥成效,持续探索双拥创新举措。 9.稳步推进“帮扶解难”。办好民生实事,推进服务代办帮办常态化,推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事项清单落实落细,持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加强“红耀江淮”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打造退役军人之家。 10.勇于担当“矛盾化解”。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强化基层服务站风险感知和预警功能,推行信访代办和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阅批群众来信,畅通信、访、网、电诉求渠道,对信访事项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建强网评员队伍,形成“舆情管控、舆论引导”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