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红岗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方案1区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 活动方案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5月13日 按照庆民宗发【2018】5号大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18年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
2、”为抓手,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为红岗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三、范围和目标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在全区各部门、杏树岗镇、各社区中开展。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使社会各界更加注重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不断实现各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 四、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自7月1日开始,8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15日)。7月中旬,区民宗局组织召开红岗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动员会,研究制定红岗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区民宗局负责制定民族团结进步
3、活动宣传方案。镇、各社区、各部门要在*月*日前召开动员会,广泛动员,层层部署。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自身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5日-8月15日)。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红岗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实施方案具体要求逐一实施,坚持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同时。定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推广典型经验,有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三)总结经验阶段(8月15日-9月1日)。杏树岗镇、各社区、各部门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进行总结,认真整理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总结报告,为下个年度开展民族
4、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奠定基础。 五、主要活动 (一)广泛进行媒体宣传。要注重发挥民族工作领导体制机制优势,积极争取辖区油田企业和驻区单位的重视和参与,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台、微信平台,努力做到“电视有专访、网络有专谈、微信有专栏”。同时,开辟更多的宣传阵地和传播渠道,积极播放宣传资料,扩大群众参与度。 (二)活化宣传方式。制作悬挂一批标语横幅。在各社区、镇主要路口、单位门口以及各种集中活动场所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利用公益电子屏幕播放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要在单位门口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1-2条。制作展示一批专栏板报。以展板、墙报、宣传栏为平台,组织辖区各有关
5、单位编印出版一期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专栏或墙(板)报,大力宣传民族政策,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 (三)充分利用学习培训活动开展宣传。要借助区里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组织民族工作干部、有关专家学者,对培训学员进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授课辅导,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做好民族工作意识和理念,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政策水平。重点宣讲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工作形势任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就、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等。全区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利用班会、团队活动、升旗仪式、专题讲座、文艺表演、墙报板报等各种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六、工作要求 (
6、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镇、各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重要性,进步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作为建设美丽幸福红岗的重要载体,牢固树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思想,全身心投入到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实践中,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镇、各社区、各部门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完善一把手负总、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细化工作任务分工,建立创建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创建合力,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区政府网站、区电视台、“微红岗”微信平台、各社区微信平台要统筹安排专题版面,开辟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同时,镇、各社区、各部门要切实整合社会宣传资源,充分利用各种自有媒体开展创建主题宣传,确保辖区内群众能够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四)加强检查,及时总结。各社区、镇及各部门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的同时,切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宣传月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对不同情况给予分类指导,提高宣传月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活动结束后,各社区、镇及各部门要及时收集活动开展中形成的照片、音频、视频和有关媒体的报道等资料,总结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将总结材料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区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