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 年第 2 期学术研究Academic马拉喀什条约的黑格尔法哲学阐释文 /张文摘要:作为版权领域明确使用人权话语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马拉喀什条约的订立与实施旨在保障阅读障碍者对无障碍格式版作品的获取,真正享有阅读权、受教育权、发展权、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权利等基本人权。“人”是黑格尔哲学理论体系的根基。借助黑格尔关于“人”的研究,以自由意志的实现过程去解读版权法的立法精神,不仅有助于版权法设权与限制的正当性证成,还有助于残障观念的革新,认识到残障是人类常态和多样性的一部分,亦是人类生命普遍存在的局限性。黑格尔对“人”的特殊性、差异性、高贵性认识,有利于马拉喀什条约的条文解释和平等、自由观
2、念的推广,重塑以人为本的版权保护理念。作者简介:张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博士研究生。1.李琛:论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05 页。2.参见易继明、初萌:论人本主义版权保护理念,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22 年第 1 期,第 156-176 页;初萌:知识产权法的人本主义伦理转向以建构主义的技术观为视角,载科学学研究2022 年第 8 期,第 1345-1378页。关键词:马拉喀什条约;版权;人权;黑格尔法哲学20 世纪以来,知识产权被上升到人权的高度。1世界人权宣言(以下简称宣言)作为第一个关于人权问题的国际文件,不仅确立了人人平等、人权神圣不容践踏
3、的国际人权原则,也将知识产权承认为人权。宣言第二十七条言明:“人人有权自由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人人对由于他所创作的任何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而产生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有享受保护的权利。”然而,随着技术变革导致的知识产权非理性扩张,版权与隐私权、发展权的紧张关系,药品专利权与生命健康权的直接冲突,似乎暗示着知识产权与人权之间的“对立”关系。在工具主义价值引领下,知识产权被视为激励创新的工具,服从于市场分配效率,知识产权法原本负载的对“人”的关怀与人权意蕴被消解。对此异化现象,已有学者呼吁构建人本主义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坚持“人”的主体性和目的性,重视人的尊
4、严及具体个体的生存样态。2252023 年第 2 期学术研究Academic2022 年 5 月 5 日,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以下简称马拉喀什条约)在中国生效。作为版权领域唯一的人权条约,马拉喀什条约使用了几乎与世界人权宣言相同的措辞,要求保障视力障碍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平等参与、享受、分享社会文化成果的权利。在此背景下再论版权的人权属性甚有必要。已有关于马拉喀什条约的研究多从规则的具体操作细则展开,诸如无障碍格式版本作品是否包含无障碍电影、商业可获得性能否作为适用例外的前提、受益主体如何确定等问题。虽十分必要,但“囿于版权法内部
5、的技术性讨论”3难以起到授人以渔的作用,观念的革新才能以一知万。“人”是黑格尔整个哲学理论体系的根基。借助黑格尔关于“人”的研究,以自由意志的实现过程去解读版权法的立法精神,不仅有助于版权法的正当性证成,还有助于马拉喀什条约的条文解释和理念推广,重塑以人为本的版权保护理念。一、黑格尔法哲学诠释下版权的人权属性(一)权利证成:作为自由意志定在的所有权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以自由意志为根本构建出“人”的概念,并以自由意志之有无划分了主体与客体,即“人”与“物”。“人就是自由意志”4,物是“某种不自由的、无人格的以及无权的东西”5。两者间的关系在于,人作为自由的存在必须有客观基础,尤其需要外3.李琛
6、:基于人权模式残障观的马拉喀什条约解读,载人权2022 年第 4 期,第 1-2 页。4.【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 1961 年版,第 60 页。5.同前注 4,黑格尔书,第 57 页。6.同前注 4,黑格尔书,第 57 页。7.【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 1964 年版,第 20 页。8.高兆明: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导读,商务印书馆 2010 年版,第 100 页。9.同前注 8,高兆明书,第 100 页。10.同前注 4,黑格尔书,第 55 页。部定在作为中介,使得人格从纯粹主观走向客观,这一定在就是“物”。“物”是自由意志的外部定在,
7、“所有权所以合乎理性,不在于满足需要,而在于扬弃人格的纯粹主观性”6。按照黑格尔的观点,“满足人的需要”并不是所有权“首要的东西”,所有权是要表明人作为自由主体的实体性存在。这一点与洛克的理论不同,洛克在解读财产权的正当性时,是从财产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角度来解释的。“上帝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谁能在一件东西败坏之前尽量用它来供生活所需,谁就可以在那个限度内以他的劳动在这件东西上确定他的财产权。”7洛克运用自然法构筑自己的观点,在直觉经验上易于接受,但不免浅薄。因此,有学者评价他:“还只是较为肤浅的心理学、经济学的解释,来自自由意志定在的解释,才是哲学的解释。”8黑格尔正是从财产对自由意志实现的
8、保障角度来阐释的。依黑格尔看来,一方面,财产是自由最初的定在,它本身是本质的目的。人不能停留在抽象的自我肯定之中,如果空有人格而没有定在、没有财产,那么自由的实现将无从谈起,是空幻的自由。所以,“物”是自由实现的保障和基础。另一方面,人格具有单一性,单个人对不同“物”的取得占有能够直接表明“我”是作为“我”这一独立主体实际存在,“我”不仅在观念上是自由的,“我”在现实中也是独立的单一存在。9是故,物肯定了人格的这种单一性。在这种意义上,黑格尔肯定了“人格权本质上就是物权”10,物权与人的基本自由的实现息息相关,指明了所有权蕴含的人262023 年第 2 期学术研究Academic权属性。进一步
9、言之,黑格尔对其所说的“物”做了十分广泛的理解,甚至包括人的“身体生命在内”11,以及非实存抽象意义上的财富、东西这一类。今天所说的知识产权之内容在其著述中也有特别提及。“学问、科学知识、才能等等固然是自由精神所特有的,是精神的内在的东西但是精神同样可以通过表达而给他们以外部的定在,而且把它们转让,这样就可以把它们归在物的范畴之内了。”12可见,在黑格尔看来,知识产权的对象作为人类的精神产品,作为人精神的外部定在而属于“我”。知识产权自然也在上文所述所有权的涵盖范围内,是自由意志的定在,不言自明地具备了人权属性。在知识产权各项权利中,与精神联系最为紧密的版权法体现的人权属性最为鲜明。相比于专利
10、法、商标法,版权法所欲保护的作品与人的情感、智慧、思想、人格关联得更为紧密。“诗歌、故事、小说、音乐等作品是人格的天然容器”。13根据先验唯心主义哲学和浪漫主义美学,作品体现人格,烙有作者“人格的印记”,是高贵人格的外化。14对版权的保护亦是对人格尊严的保护。按照黑格尔的观点,精神产品也是“物”,作为人的外部定在不仅保障“我”自由意志的实现,更自然打上了“我”的烙印,显示着人格的单一性。综上可知,版权作为所有权之一,其所具备的人权属性,并非仅仅因为实定法的后天确认,还有哲学理论的回应与立证。(二)权利限制:私有权从属于法的较高级领域11.同前注 4,黑格尔书,第 55 页附释部分。12.同前注
11、 4,黑格尔书,第 59 页。13.See Justin Hughes,The Philosoph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Georgetown Law Journal,Vol.77:287,p.340(1988).14.参见李琛:知识产权法关键词,法律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106-107 页。15.吴汉东:知识产权的私权与人权属性以知识产权协议与世界人权公约为对象,载法学研究2003年第 3 期,第 70 页。16.参见张君平:黑格尔人学思想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5 年版,第 12 页。17.同前注 4,黑格尔书,第 62 页。普遍人权视野下,赋予版权
12、以人权意义时均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创造者对自己的创作成果所享有的权利;二是社会公众分享作品的权利。这两项权利紧密相连,都是国际社会承认的基本人权。15后者成为对版权人进行限权的理由。权利的赋予与权利的限制均基于同一前提(即人权保护),这在逻辑上也十分圆融。黑格尔理论的优越性正在于它兼顾到了知识财产利益合理分享的一面,其法哲学研究的原点为“自由意志”,这种“自由”不是个体的自由、特殊的自由,而是每个人的自由。自由处于家庭、市民社会到国家的生成与发展过程,是一个辩证的生长过程,是普遍性与个体特殊性的统一,是自我与他者的法权人格共存。16如果说所有权是个体自由实现的定在,那么允许他人对作品利益进
13、行分享,则是为了更多人自由意志的实现,“属于私有权的各种规定有时不得不从属于法的较高级领域,即共同体、国家”17。由此,对版权予以限制的思想在黑格尔法哲学中也找到了对应。知识产品被生产出来后,亦成为社会财富的一部分,允许公众享受分享作品带来的利益,对人权的实现具有极端重要性。1.版权与受教育权、发展权对于社会公众而言,使用和合理分享作品与他们的受教育权、发展权等基本人权密切相关。黑格尔主张,人要占有自己、掌控自己、培养自己,如此才能让肉体与精神“相配合”,让肉体成为“精神的驯服器官和有灵性的工具”,成为真正的“人”,从而实现自身的发272023 年第 2 期学术研究Academic展。18黑格
14、尔要求人去驯化自己的肉体,去培养出自己的独立人格,不断地发展进步、迈向绝对精神,从而“做自己的主”。否则,便算不上是黑格尔哲学中拥有自由意志的“人”。对应到现代实定法中,可以将之看作是对受教育权、发展权的哲学解读。人不能像酒囊饭袋一样活着,应当接受教育、学习文化、雕琢心灵、发展自身。受教育的权利,是人全面自由发展的重要前提。受教育权不仅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还是享有其他人权的前提与手段,对于其他人权的实现具有极端重要性。19且教育能够帮助人们获得实现美好生活的知识和技能,如此人才能实现发展权。发展权是“第三代人权”的核心内容,发展是为了消除贫困,但不仅仅是为了消除物质的贫困。有学者指出,知识产权制
15、度的终极目的应当是“发展”社会的发展、国家的发展以及全球人类社会的共同发展。只有以发展为目标,克服主体间的非均衡性和不平等性,才能谋求真正的全面发展。20总而言之,对版权予以限制是社会公众自我发展、获得科学进步利益,并最终实现自由意志的基本前提版权是私人的,作品是公共的。212.版权与文化多样性文化的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不管是有形的庙堂、建筑、饮食、礼仪活动,还是无形的信仰意识、音乐等,22多是作为版权的保护客体存在。版权承担着保护以文化权利为表征的文化多样性的任务。作为一项国际人权,文化权利被解释为公众参加文化活动并从中享有利益的权利。232001 年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指18.同前注 4,黑
16、格尔书,第 64 页。19.龚向和:中国受教育权发展的体系化、公平化和优质化,载人权2021 年第 5 期,第 22-23 页。20.吴峰:知识产权人权发展,载上海理工大学学报2005 年第 3 期,第 31 页。21.宋慧献:版权保护与表达自由,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1 年版,第 468 页。22.参见刘冬雪:文化全球化与文化多样性,载社会科学辑刊2003 年第 1 期,第 66 页。23.参见吴汉东:文化多样性的主权、人权与私权分析,载法学研究2007 年第 6 期,第 8 页。24.参见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序言部分。25.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与发展委员会:文化多样性与人类全面发展,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5 页。26.参见王秋生:牧羊人恋歌的续写、引用和模仿,载外国文学2007 年第 2 期,第 80 页。出,保护文化多样性要求人们必须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特别是尊重少数群体和土著人民的各种权利。2005 年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同样特别强调了少数人群体的权利问题,并指出知识产权对支持文化创造的参与者具有重要意义。24由此可见,真正的文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