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023 年第 1 期 人民调解特别关注“贯彻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专栏特别报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护航陕西高质量发展贡献人民调解力量杨政国/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的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当前,我们正处于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面对后疫情时
2、代和经济复苏压力加大带来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上来,主动担负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织牢调解网络持续巩固和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推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选齐配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进一步扩大专职人民调解员覆盖面,努力实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目标。织牢村(居)调解网。充分
3、发挥村(居)人民调解员距离群众近、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推选群众认可的村(居)民或者“法律明白人”担任人民调解员。及时调整撤换组织涣散、工作不力、有名无实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激发村(居)人民调解员工作热情,把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造成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主阵地,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居)。织牢镇(街)调解网。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与司法所和村(居)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政国DOI:10.19380/11-2790/d.2023.01.0146人民调解 2023 年第 1 期特别关注“贯彻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专栏特别报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协调联动
4、工作机制,把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了的重大矛盾纠纷扑灭在乡镇(街道)范围内,努力实现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织牢行业专业调解网。指导完善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引导企事业单位化解好内部矛盾,防止矛盾纠纷向社会面“外溢”。健全完善医疗、物业、金融、商会、交通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选聘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较高法律政策水平、熟悉相关行业专业情况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把大量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在县域范围内。注重源头治理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化解矛盾纠纷,只有加强源头治理、做好事先预防,才能以较小的代价获得较大的社会
5、治理效果。突出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是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要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努力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经常性开展送法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活动,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穿于生产生活各个环节,切实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把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转化为一种坚如磐石的信仰和自然而然的习惯,自觉做到学法用法、知法守法,减少因不懂法和违法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加强排查预警。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不给矛盾纠纷滋生蔓延留下可乘之机。围绕春节、
6、两会、国庆等重大时间节点,定期组织村(居)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建立人民调解员分片包户和单位第一责任人机制,做到村(居)不漏户、单位不漏人,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管控、早报告、早化解。建好“一线指挥部”。加强司法所人员和经费保障,不断提2022 年 8 月 15 日,秦商总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铜川市印台区三里洞街道人民调解员成功化解一起纠纷72023 年第 1 期 人民调解特别关注“贯彻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专栏特别报道升司法所实战能力,充分发挥司法所“排头兵”作用。在司法所和村(居)调委会之间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在城中村、居民小区、商业街区和厂矿企业等矛盾纠纷
7、多发易发地设立司法所工作联系点,公开矛盾纠纷受理调处热线电话,确保矛盾纠纷发生后能够迅速进入管控状态,防止因介入不及时造成矛盾纠纷激化。提升化解实效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调解领域,就要拿出改革创新精神,找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模式,打造出更具活力、更有实效的人民调解陕西经验。探索建立“以案定补”新机制。推动各地按村(居)人口数量和矛盾纠纷诱发因素核定调委会和调解员年度补贴总额,按纠纷、信访和治安刑事案件发生数量进行定额扣减,发挥“以案定补”杠杆作用,提升村(居)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避免小矛盾引发大问题。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吹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
8、道防线”作用,健全人民调解与公证、律师、仲裁、公安、诉讼、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司法确认的联动机制,开通衔接配合的绿色通道,凡是人民调解委员会提请协助调解的矛盾纠纷,相关机关和机构应当迅速指派专业人员予以支持,综合运用多种法律手段帮助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确保合法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不打折,维护人民调解制度的权威性,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力。探索建立县(市、区)矛盾纠纷分流处置机制。设立县(市、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负责统一受理、转办、督办从乡镇(街道)上交到县(市、区)或者由上级部门批转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采取“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处理、依
9、法办理”的工作机制,对接待受理的矛盾纠纷进行统一梳理和归口处理。适合行政机关处理的则转由有关机关予以处理,适合调解的则指派有关调解组织或者直接组织调解员通过联调联动的方式进行调处,并全程跟踪督办。对于通过行政处理或者调解仍然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矛盾纠纷,适用调解终结程序,指派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防止矛盾纠纷久拖不决。用好网络信息系统。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趋势,加大“智慧调解”系统运用力度,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受理,鼓励引导群众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微信群、小程序、网络平台等方式“一键”直达调委会和司法所,努力打造网上“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封控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尽快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不断放大人民调解综合效应,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有效防范各种易发多发矛盾纠纷。(编辑/刘敬雷)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王莽司法所开展涉企纠纷排查和法治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