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任务书的编制与审批 第一条 编制依据 x.厂部对软件开发的总体及项目的要求: x.各单位要求开发的项目: x.设备及软件开发人员的能力。 第二条 任务书内容: x.软件名称; x.软件应能达到的技术性能; x.软件的操作环境; x.更高层次软件对开发软件的要求; x.工作进度计划; x.设计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协作单位情况; x经费预算。 第三条 任务书的审批: 设计任务书编制完成后,由企管科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审议认定可行后由企管科科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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