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协作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厂(委托方)委托 研究所(受托方),由 公司作保证人,完成 科技协作项目。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协作项目名称及其主要内容: 技术经济要求: ()技术要求: ()经济要求: 计划进度: () 年 月完成 () 年 月完成 () 年 月完成 受托方按计划进度须向委托方和保证人报告完成情况。 协作方式: () () 经费和物资概算: ()经费: ()物资: 违约责任:委托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天内支付受托方人民币 元,作为委托费。委托方不履行合同时,不得追回该项费用;受托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全部退回该项费用。 保证人负责监督合同的执行,并帮助解决委
2、托方和受托方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受托方完成协作项目后,应做出报告,并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经委托方、受托方和保证人三方共同协商确定的专家进行评审,符合合同要求则为完成。 协作项目完成后,委托方付给受托方下列的报酬: () () 当事人应当对下列技术资料在 期限内承担保密义务 。 争议及解决方法如下: 协作项目完成后的技术成果归 所有。 注:当事人可以对技术成果的归属作出约定,未做约定的属受托方所有,委托方有免费使用该成果的权利以及在受托方转让时的优先受让权。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委托方、受托方、保证人各执一份。 签订合同各方: 委托方: 受托方: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主要研究人员: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