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为减少对被检查单位的生产经营的影响,地方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经常组织联合检查。联合检查涉及部门多,如何组织好联合检查,杜绝联而不“合”现象,提高执法效率,值得各单位重视。笔者认为,搞好联合检查,首先,要制定好切实可行、合理合法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目的、检查方式、检查时间、被检对象,要明确参加检查单位及其职责分工。在确定参加检查单位上要有法可依,不能搞“拉郎配”,把不相干的部门拉进来,搞“人海战术”。其次,要搞好业务培训。联合检查涉及领域多、专业性强,对参加联合检查的人员应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查什么、怎么查、重点是什么要弄清楚,不能“赶鸭子上架”,仓促上阵。参加联合检查人员应
2、熟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熟悉执法程序,不能派不熟悉业务的人员凑人数、捧人场,把联合检查做成“夹生饭”。再次,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明确责任,明确奖惩。一些单位在联合检查中,名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自办好本部门的“分内事”,实际操作中却出现“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现象。又如,在联合检查中,各执法部门本应积极参与,可是一遇到以某个部门为主的事,其他执法部门就当起了“配角”和“看客”,致使各执法环节不能有效地衔接。再如,有的联合检查往往一哄而上,取得了成绩与战果是大家的,出现了问题和责任也是大家的,形成执法部门间的责任不清。像这样的联合检查,有时不仅起不到强化执法的预期效果,反而是弱化了执法。所以,各职能部门在联合检查中,要在协调联合检查要杜绝联而不“合”现象文/思以文配合的基础上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出现和存在的问题都要从本部门出发,切实反思和改进在执法工作中的不足与失误。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联合检查的合力,实现“1+1 2”,有效提高执法效能。(摘自:2022 年 11 月 12 日中国应急管理报,原标题联合执法岂能“凑人数捧人场”,文章有修改。)(编辑/黄征)2022 年第 12 期50研究 平安讲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