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第一条:买卖双方所签订的产品品名、品牌、规格、数量及金额(人民币)序号产 品 名 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小计x x x x x x x xxxx合计金额 第二条:交货时间与地点x、交货时间: x、交货地点: 第三条:付款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甲方货到 月 日后,送货到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乙方授权代表当场试验货合格后,乙方收到产品向甲方付 %设备款, 月 日结清全部货款。如乙方违约拖欠甲方货款,每月付甲方总货款 %的管理费。第
2、四条:质量保证x、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 的质量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规定的性能、技术参数的要求。x、卖方提供厂家生产证明,保证正厂真货。第五条:售后服务x、合同中所订 ,售后服务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执行: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七天内如有质量问题可包退、十五天可包换。其它售后服务按照相应产品保修手册三包凭证执行。x、买方维修 需保存好保修卡和购机发票。丢失保修卡或购机发票,后果由买方自负。x、由于买方和消费者人为损坏(如摔坏、雷击、其它物件受潮、灰尘、通风不好、散热不良毁坏)或其它自然灾害毁坏,不在保修范围内。(买方必须在二个至三个月内清扫一次灰尘)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第七条:其它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不会直接或间接导致侵犯任何国家、地区的第三人拥有的或使用的知识产权。第八条:合同生效、修改及终止x、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x、本合同适用于中国法律。x、本合同的任何改动、修改、补充,须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x、任何经买、卖双方同意的有关合同的改动、修改、补充的书面文件均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份。卖方(盖章) 买方(盖章)法定(或授权)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