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二、公司主要经营_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_市_区_路_号_楼(房)。三、公司股东共_个,其中自然人_个,企业法人_个,社会团体_个,事业法人_个,国家授权的部门_个。分别为: (),现住_,身份证号码_。 ()公司,住所在_,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_。 ()团体法人编号为_。 ()研究所(中心等)
2、,住所在_。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万元。()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万元。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六、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_。 七、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_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_签订协议地点:_签订协议时间: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