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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闺秀文学创作与出版的合理化辩说_邢小萱_.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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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摘要:有清一代,由于闺秀文学的规模化与商业化,针对闺秀创作及出版的指摘声势渐隆。在此局面下,闺秀文学的声援者开始自觉地利用诗文集序跋一类实用性文本来实现对闺秀创作及出版的合理化辩说。在数种最常见的合理化辩说路径之中,既有史实的征引、经典的重阐,还有根植于现实的对女作家写作动机、影响期待的辩白,亦或是从文学角度出发对闺阁诗风提出新的解读,甚至诉诸神异化书写,可谓于经典、现实与神话诸多语境之中为闺秀创作及出版寻求合理空间。这一系列的合理化辩说在很大程度上回应了贯穿于闺秀创作与出版各个环节中的诸多非议,为推动闺秀文学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力量。关键词:闺秀文学;女性创作;女性出版;合理化作者简介:邢小萱

2、,香港浸会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文学博士(香港 999077);张宏生,香港浸会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香港 999077)DOI编码:10.19667/23-1070/c.2023.01.016清代闺秀文学创作与出版的合理化辩说求是学刊2023年第1期古代文学研究新视界邢小萱,张宏生引 言早在南宋时期,朱淑真的 自责 诗便道出了女子写作的困境:“女子弄文诚可罪,那堪咏月更吟风。磨穿铁砚非吾事,绣折金针却有功。”诚如朱氏所言,自古以来,女子之事便应是织纴组、烹炊扫洒,而非搦翰书文。然而,尽管朱氏行文之间看似流露出愧怍自责,但她并未停止文学创作。后世大多数女作家与朱淑真的经历颇为相似

3、,在道德层面上,她们深知自己跨越了原有社会分工并为此感到惴惴不安,而在现实层面上,这种带着不安的创作活动仍在继续。爰及清代,经济的发展、家族的助益、闺阁与外界界限的松动等因素的凑泊使闺秀作家及其作品出版呈郁勃之势。尽管文学创作和出版别集对朱淑真:自责 其一,朱淑真集,张璋、黄畬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54页。女性作品于清代的繁荣相关研究见张宏生:清代妇女词的繁荣及其成就,江苏社会科学 1995年第6期,第120125页;赵厚均:明清江南闺秀文学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第116页。女性作品出版与传播相关研究见娄欣星:明清时期女性文学的传播以环太湖流域家族女性为

4、例,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第3849页;张思梦、黄晓丹:清代女性著作编辑出版的支持网络以汪端 明三十家诗选 为例,苏州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第4348页。-161于清代闺秀来说已非不可碰触的禁地,但数百年前朱淑真所面临的窘境仍未消失,且因为闺秀文学的规模化与商业化,针对闺秀创作及出版的指摘声势渐隆。首先,女子为诗引发了基于现实层面的一种质疑“舍彼女红,诵习徒勤”,即忧心作诗吟咏是否会贻误壸职内功的完成,这一问题上升至伦理层面即会被衍展为女子之才是否会妨害女德,即才德之辩。其次,除了对固有的才德观念、生活模式的挑战,女子为诗也衍生出了一些新的伦理问

5、题,最受瞩目的便是闺秀学诗过程中男女两性是否远近合宜的问题。再次,从诗学本身的角度出发,女作家的作品时常被整体性地认知为裁云镂月的肤廓之作,琐细缠绵而匮乏实际功用,与传统儒家诗学所强调的诗歌的道德政治功能相悖,这构成了文学角度上女性诗歌作品最具争议的一点脂粉气。上述皆乃闺秀从习诗到作诗这一过程所引起的社会反应,而暨乎出版,即闺秀诗的传播这一阶段,亦是争议不息。如果说习诗与作诗冲击的是家门之内的分工结构与教养模式,那么出版别集则打破了家门与外界的壁垒,让闺阁女子的声音及形象走出闺帷。闺阁诗集中往往不乏蕴含私密情感与生活细节的诗作,内言外传以致闺秀形象的外露,已然引起了部分儒生的忧心:“良家闺阁,

6、内言且不可闻,门外唱酬,此言何为而至耶?自官妓革而闺阁不当有门外唱酬,丈夫拟为男女之辞,不可借以为例,古之列女皆然。”除了批判闺秀形象的曝露,亦有时人对“香奁袭取浮誉”,即闺秀以才炫鬻、徒争诗名的现象大感不悦。括而言之,清代能文闺秀所面对的争议,非唯“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一扁平化的质疑,而是贯穿于女子习诗至出版作品这一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其中有从传统性别立场出发的道德性考虑,又有基于现实层面衍生的新生问题。但在重情且重才的清代,闺秀文学亦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扶持,闺秀文学的声援者们开始自觉地为闺秀创作及出版进行合理化辩说,在这一合理化辩说的过程中,闺秀诗文集序跋这一类具有向外对话性的、能够沟通主流学界

7、与闺秀文坛的文本类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闺秀诗文集的先导,序跋(尤其是序)可很大程度上帮助读者构筑对闺秀作家及其作品的第一印象,这一印象若能巧妙回应上述质疑,闺秀作家及其作品为时人所接纳过程中的阻力便可以被相对削弱。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本文希望梳理这种合理化辩说以何种路径进行,在多大程度上回应了清代闺秀创作及出版所面对的争议,从而透过这一棱镜对清代闺秀文学及文化进行更为全面的观照。一、推源溯流:以 诗经 为始的才女系谱的构筑对推源溯流的重视乃中国古代学术传统和文化传统的重要特色之一,自钟嵘 诗品 以降,便于文学批评领域广为应用。推源溯流之于文学的作用,往往在于考察诗人的历史传承、个人新变

8、及比较不同诗人的通别高下,从而确定其文学史地位。闺秀诗文集序跋为闺秀文学批评的重要载体之一,我们亦可于其中见到推源溯流法的应用,但这一应用却更偏重于对女性创作这一“史实”的追溯(此处的“史实”仅指辩说者所认为的、或说他们希望时人所接受的“史实”),即并非找寻女性诗学传统的渊源及递嬗流变,而是重申女性创作的伦理基础,从而使之成为合理化清代闺秀创作的方法。顾若璞:延师训女或有讽者故作解嘲,肖亚男:清代闺秀集丛刊 第1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4年,第447页。在这一讨论中最受讥訾的无疑是袁枚一类“风流名士”门下的女弟子。袁枚广收女弟子,被尚镕指责“性好女色”,还被赵翼醉后戏控“引诱良家女子

9、”,“实乃名教罪人”,更受到章学诚“以邪说蛊惑闺阁”的严厉问诘。王英志:袁枚评论资料,袁枚全集新编 第20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5、29页;章学诚:妇学 篇书后,文史通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88页。章学诚:妇学,文史通义,第183184页。陈焯:啸雪庵诗序,李雷:清代闺阁诗集萃编 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第148页。即张伯伟所归纳的推源溯流批评法的三种实践方法:渊源论、文本论及比较论。张伯伟: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方法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104142页。-162为闺秀创作建立合理性的第一个层面是论证女子为诗并非近世所独有,而是渊源有

10、自,而 诗经中妇人诗的存在恰是有力的依据。如果能证明一种文学现象根柢葩经,其存在的合理性便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被解释与接纳,且对于深恶明诗流弊的清代学士来说,上溯 诗经 更有着回归诗之本初及襄助诗教重振的重要意义,因而援引 诗经 以匡正旧说或阐发新论在清代诗学的论述场域中极为盛行。集体性地回溯 诗经 这一大背景足以令闺秀创作的声援者们感到欣喜,因为毛诗序及 诗集传等经典文本恰曾明确指出 诗经 中有女性作品存在。显然,辩说者们意识到这一点可以用来大做文章,如袁枚便在其为爱徒骆绮兰的诗集所作弁言中以 诗经 驳斥反对女子为诗之人:“目论者动谓诗文非闺阁所宜,不知 葛覃、卷耳,首冠 三百篇,谁非女子所作?

11、”顾家相则给出更为完整的例证,以实现对持“女子无才为德”论调之人的反驳:三百篇首列二南,关雎 之三,鹊巢 之三,盖言后妃夫人命妇之事。而朱子且以 关雎为宫人作,葛覃、卷耳 为后妃自作。其他夭桃秾李以美宜家,刈楚束茅以嘉守礼。至若行露、摽梅 之作于贞女,汝坟、草虫、殷靁 之作于思妇,樛木、螽斯、小星、江汜 之作于众妾,词意尤为显著。而 芣苢 为蔡人妻所作,又见于 列女传。虽 麟趾、驺虞 序诗者且以为 关雎、鹊巢 之应焉。然则二南廿五篇,仅 兔罝、羔羊、甘棠 三诗无兴于阃内耳。变风莫先于两 柏舟,而皆卫寡夫人姜氏所作。举一反三,愈难悉数。诗教之始于闺门,断可识也。说者顾以女子无才为德,谓耽玩吟咏非

12、妇道,不其颠乎?顾氏不仅逐一点出 诗经 中女性所作的篇什,且依托于这一历史性依据,将妇人之作的意义擢升至“诗教之始”的至高地位,这无疑会对孜孜追寻诗教的文人学士产生一定的说服力。而事实上,若想推翻“诗经 中存妇人之诗”这一表述其实并不难。中国传统诗学中代言传统的存在经常使我们对诗歌的叙述者产生警惕,因其并不一定是真实作者,因此,诗经 中看似属于妇女的声音也未必是真正出自女性之手。更为有趣的是,为了证明闺秀创作的合理性,部分声援者于“诗经 中存妇人之诗”这一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扩大女性作品的比例,如毛际可言二南多为女子所作:“昔 三百篇 以二南为正风。考周南 之篇十一而出于闺壸者居其八,召南 之篇

13、十四而出于闺壸者居其十。”亦不乏更为夸大的说法,毛国姬便认为整部 诗经 大多篇目皆出自女子之手,其言曰:“诗 三百篇,大抵多妇人之作,自楚风不录于经,而海外歌谣传自闺闼者,益不少概见,将澧兰沅芷之馨香,分得于翡翠笔床者,固独寥寥与?”关于这一点,不同辩说者的说辞也时常互生抵牾,因其多是凭借自己的阅读经验来甄别作者的性别,而并不具有实证性。诗经 中女性作品是否存在、存在的比例为几何,基本已经随着史料的阙失这一现象已为学人所注意。孙康宜曾指出,为了提拔女作家,诸多明清文人采用了一种有趣的策略,即强调 诗经中有不少女性所作的篇章,但未见进一步的详细述论。宋清秀亦曾提及 诗经 的经典意义可以赋予女性文

14、学正统性,但其切入点主要在于女性文学作品对 诗经 温柔敦厚之旨的追随。孙康宜:妇女诗歌的“经典化”,古典与现代的女性阐释,台北:联合文学出版社,1998年,第69页;宋清秀:清代闺秀诗学观念析论,文学遗产 2014年第5期,第115页。蒋寅:清代诗学史 第1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第97101页。袁枚:听秋轩诗集序,胡晓明、彭国忠:江南女性别集 二编上册,合肥:黄山书社,2010年,第579页。顾家相:紫藤萝吟馆遗集序,胡晓明、彭国忠:江南女性别集 初编下册,合肥:黄山书社,2008年,第1286页。毛际可:古香楼集序,李雷:清代闺阁诗集萃编 第2册,第739页。毛国姬:湖南

15、女士诗钞所见初集弁言,王英志:清代闺秀诗话丛刊 第3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10年,第2520页。若依毛诗序,诗经 中可确定其人身份及作品篇目的女作者有庄姜、共姜、许穆夫人及宋襄公之母。其中庄姜作绿衣 燕燕 日月 终风,共姜作 柏舟,许穆夫人作 载驰,宋襄公母作 河广。此外,又有 葛覃 卷耳 樛木 等言后妃之事,鹊巢 采蘩 等言夫人之事,泉水 竹竿 言卫女之思,这些篇目因诗序的解读往往被视为妇女自作。后世朱熹以文学角度重审 诗经,并辅以史料,得 诗经 中有50篇左右为女子自作之诗,大部分分布于国风,约占国风篇幅的三分之一。然而,在史料有限的情况下,朱子从文本内容出发而得出某诗为女子所作的结论

16、也不完全可信,因为我们不能排除男性作者作女子之声的可能性。但即使此处我们暂且将50首诗全部视为妇女之作,也与“诗 三百篇多为妇人女子之作”的结论相去甚远。-163成为一个无法解开的问题,而这也恰好拓展了序跋作者们的可诠释空间。辩说者们所关注的亦并非这个问题的真相,而是以经典的可阐释性来解决闺秀诗学所面临的质疑,并最终指向女子为诗的合理性。诗经 中的女性作品固然已为闺秀创作提供了一定的依据,但诚如章学诚所质疑的,假使秦汉妇女真的能够“矢口成章,远出后世文人之上”,然而后代的优秀女性作品却极为罕觏,“古今不应若是悬殊”,为闺秀创作辩说之人似也谂知这一点,于是尝试以 诗经 为起始进而构建一个连续性的才女谱系。胪列历代才女的书写程式在闺秀诗文集序跋一类文本中屡见不鲜,兹举两例如下:三百篇不少妇人女子之辞;或犹谓诗人假托,至汉,如班姬、曹大家之流,皆以诗称;而 安世房中歌 出自唐山夫人;魏晋以来,才媛代出,著于世者,不可更仆数。然古之才媛,何代无之。杨容华能赋新妆矣,鲍令晖能著香茗矣,谢道蕴能咏柳絮矣,吴绛仙能上诗笺矣。他若不栉进士、扫眉才子,虽皆身列闺门而名垂简册如此,便更加印证了女性创作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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