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水土不服”到“入乡随俗”: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中国路径朱乾宇(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北京,)樊文翔(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钟 真(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北京,)摘 要: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以来,农村合作金融在历经坎坷中砥砺前行,实现了从“水土不服”到“入乡随俗”的历史转变。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路径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一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农村合作金融在积极探索中从无到有;二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农村合作金融在正式确立中异化初现;三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农村合作金融在异化频发中曲折前进;四是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农村合作金融在“三位一体”中
2、创新发展。回顾历史,农村合作金融具有独特的社会价值和制度优势使其在不同时期对中国农业农村的发展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制度变迁和立法缺失是农村合作金融产生异化的主要原因。展望未来,面向 年远景目标,数字技术的赋能和“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制度创新将成为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两大趋势,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路径选择中需要完善立法,加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数字化转型和促进合作金融与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共同组成有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协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关键词:农村合作金融;三位一体;乡村振兴;路径一、引言农村合作金融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元素,是推进乡村振兴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力支撑。中国农村
3、合作金融是伴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合作运动和农民运动发展起来的以自愿、民主、互助、互利为原则的金融组织形式。从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萌芽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农村合作金融的转型,农村合作金融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呈现出多样化的组织形式,发挥着特殊且重要的时代作用。在当前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合作金融作为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农村合作金融的稳步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也是“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适度竞争、有序创新、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的有效途径。世界各国的实践证明,合作金融具有天然的信息与成本优势以及扎实的实践基础,在开展普惠金融支农支小上发挥着极其
4、重要的作用,只要有相对弱势的群体,就有发展合作金融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杜晓山,;蒋永穆等,;何广文等,)。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农村金融体农业经济问题(月刊)年第 期 项目来源: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移动互联时代农村普惠金融机制创新的案例研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编号:)。钟真为本文通讯作者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DOI:10.13246/ki.iae.20220926.001系的建立和完善都以各种形式的合作金融组织的存在和发展为重要条件和组成部分(汪小亚,)。但是,在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历程中,不同时期也出现过以合作金融发展“
5、滞缓”“异化”可否否定其作用的争论。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的发展,数字乡村建设进程加快,又出现了数字金融可否取代合作金融的争论。在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之际,面向 年远景目标,回顾总结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百年来的发展历程和经验教训,深入剖析其“滞缓”“异化”的主要原因和背景,对于准确把握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历史规律和历史趋势,合理厘清农村合作金融在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同时,系统梳理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一百年来的实践变迁,对于在新时代更有效地建立和完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围绕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依
6、据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对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以来历史阶段的划分,着重分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四个阶段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路径及经验教训,回答其如何实现从“滞缓”“异化”的“水土不服”到“回归本源”“去伪创新”的“入乡随俗”的深刻转型,并就关于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的主要争论进行剖析,深入探讨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趋势和路径选择。二、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中国路径与阶段特征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农村合作金融:从无到有的积极探索合作金融起源于 世纪中叶的德国。世纪初,西方的合作金融思想发展迅速,英国学者诺亚巴鲁较早在其著
7、作合作金融论中提出了合作金融的定义,并对其组织形式进行了概括。“五四”运动之后,西方合作金融思想传入中国。许多中国学者诸如朱进之、薛仙舟、章元善、于树德、张绍言、张则尧、林和成等,对于合作社的本质、作用、性质及其一般理论等内容进行了积极探索,为合作金融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做出了巨大贡献(岳志,),也开启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从无到有的探索。.合作运动伴随农民运动的推进初显雏形。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农村进行了一系列合作金融的尝试。在 年 月召开“二大”时,中国共产党已经明确指出要注意组建合作社组织。年 月,华洋义赈救灾总会(简称“华洋义赈会”)决定通过创办农村信用合作社来为农
8、村提供金融便利,拟定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并在河北省香河县成立了中国第一个信用合作社。随后,在广东、江西、湖北等省的广大农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合作运动伴随着农民运动的推进初显雏形。例如 年 月,广东省第二次农民代表大会专门做出了农民合作运动决议案,决定在农民中组织信用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和贩卖合作社;年 月,湖南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专门做出了农村合作社问题决议案,指出农民可以组织信用、贩卖、消费、生产、购买、利用等多种合作社;年 月,江西省第一次全省农民代表大会也指出应积极宣传各种合作社,同时还请求政府拨款给农民协会作为开展各种合作社的基金。随着各地实践的不断推进,消费、贩卖、信用合作社于 年
9、得到了毛泽东同志的高度评价,他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对这三种形式的合作社在维护农民利益方面所发挥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合作金融在革命战争时期发挥了积极作用。年的土地革命时期,各地信用合作社通过对农民生产贷款促进了农业生产,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家银行的不足。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在中央苏区建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建立了新型的、革命的金融体系,其中就包 朱乾宇等:从“水土不服”到“入乡随俗”: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中国路径学术界关于合作金融的“异化”并没有达成共识的占主导地位的定义,一般而言,合作金融的异化是指由于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共同作用,使得合作金融组织在结构、特性和功能等方面与合
10、作金融的基本属性发生背离的现象隋唐时期,中国曾经出现了以“合会”为代表的民间信用形式,但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括废除旧的高利贷,建立新的、信用合作的信贷形式。临时中央政府在成立的第二年通过相关规定,宣布合作组织是发展苏维埃经济的主要方式。年 月,苏区中央政府又颁发了合作社的标准章程,列出信用合作社的业务主要包括存款、放款、贴现及代理业务,同时指出信用合作社可以与粮食合作社互相存借款项。在随后的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种形式的合作社把边区和解放区群众组织起来,发展生产,搞活流通,稳定金融,为战争胜利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总体来说,从西方合作金融思想开始传播到中华人
11、民共和国成立,农村合作金融在中国的发展已有近 年的历史。这一阶段,在党的领导下,农村合作金融从无到有,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取得了一定进展,这对于促进农业发展、稳定战时供给和加强人民政权都发挥了不容忽视的积极作用。然而,无论是最早的华洋义赈会组织的信用合作,还是之后在中央苏区和根据地开展的一系列农村合作金融实践,都仍处于合作金融发展的萌芽阶段,还没有真正解决底层农民的融资问题。与农村合作金融在发源地德国处于相对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中且受到政府的积极支持不同,中国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境况中引入农村合作金融这一组织形式的,彼时政局动荡、经济凋零、战乱不断,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封
12、建主义和人民大众之间的矛盾。这就导致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既不具备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也不能得到足够的资金、人才和政策支持,外部驱动和内生动力都较为欠缺。因此,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出现了发展“滞缓”的“水土不服”,当时合作金融在中国农村还没有正式确立,作用发挥极其有限。(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初现的正式确立战争年代积累的丰富的信用合作经验为新中国成立以后农村信用社(简称“农信社”)的发展提供了借鉴和指导。在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农村合作金融虽然以农信社的形式在农村地区正式确立下来,但先后遭遇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文
13、化大革命”的破坏,以“官办”属性为标志的异化现象初步显露,走上了一段较为艰难的发展道路,“水土不服”程度加深。.从试办信用合作组织到逐渐普及农村信用社。在国民经济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改造阶段,中国农村从推行合作化运动中试办信用合作组织到逐渐普及农村信用社。在新中国成立后,为有效组织推动开展农村金融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年 月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特别提出应当“鼓励和扶助广大劳动人民根据自愿原则发展合作事业”。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提倡和推动下,一些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基础性工作逐步开展起来,一方面积极探索多种多样的信用合作组织形式,另一方面逐步建立农信社管理体制,将信用合作工作由中
14、国人民银行和供销社共同领导逐步改为由中国人民银行领导。通过这些工作,信用合作组织在新中国的广大农村迅速地建立并发展起来。到 年底,全国已建立农信社 个,成为服务于农村生产的一支重要力量(赵忠世,)。年,中国人民银行又通过相关章程 ,进一步规范了信用合作社的发展。.特殊历史阶段以“官办”属性为标志的异化。然而,在“一五”计划完成后,发展势头良好的国民经济却在 年冬和 年春受到了“大跃进”和“左”倾错误思想的干扰,农信社的发展也遭到严重农业经济问题(月刊)年第 期 资料来源:中央执行委员会 年 月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关于合作社暂行组织条例的决议。柯华.中央苏区财政金融史料选编.中国发
15、展出版社,年 月,第一届全国农村金融会议把信用合作的组织形式概括为信用社、信用部、信用互助小组和私人借贷组织如合会等四种类型中国人民银行于 年 月先后颁发和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信用合作的补充指示中国人民银行与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联系合同范本农村信用合作社试行甲、乙种记账办法(草案)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规则范本(草案)等四个文件,明确规定了信用合作的领导关系和组织形式,为各级银行推动农信社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要求各级银行在具备条件的农村信用社试行即农村信用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破坏从而脱离正轨。年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做出了在农村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该决议下达后,全国迅
16、速形成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热潮。年 月末在全国范围内原有的 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组建成了.万个人民公社,基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为了适应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开展,农村信用社被下放给人民公社领导与管理,这种制度变化导致农村金融资金被生产大队大量挪用、正常的信用关系遭到破坏(徐唐龄,)。然后,“文化大革命”于 年爆发并持续了十年之久。在此期间,农信社的储蓄利息被认为是“不劳而获的剥削行为”,造成了农信社经营管理思想的混乱和业务上的停顿。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在河南省嵩县阎庄农信社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农村信用社改革,一方面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另一方面是职工不脱产、走亦工亦农的道路。但是,上述措施导致农信社规章、财务和业务等进一步混乱和停滞。同时,由于农村信用社服务面广、业务量大且又多设在公社所在地,强行实施亦工亦农不脱产也给农村信用社职工的生活带来许多困难。总体来说,在国民经济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改造阶段,农村合作金融在理论研究和实践进程中都取得了一定发展。农民以自己的闲散资金入股组成农村信用社,坚持民主办社的原则,解决农民自身的资金需求问题,极大地推动了当时合作化运动的开展和农业生产的发展。但是,